广州严查“轻摩”化电动自行车

来源:新闻部14点新闻      2006/5/8   浏览7203次   

【播音员】《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从1日起正式实施。针对电动自行车严重“轻摩”化的情况,广州警方已经展开了有关的专项行动,对超出国家标准的所谓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依法进行清剿。

请听本台记者姜文涛的报道:

(接MD 号碟 “轻摩” 长度: 分 秒)

【现场】交警:“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记者】在起义路与大南路交界处,执勤交警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就查处了近十辆“轻摩”电动车。记者看到,这些车辆外观几乎与女装摩托车无异,却又没有电动自行车的脚踏,而且一律没有上牌。不过,一些违规驾驶者却辩称,自己并不知道所骑车辆实际上不准上路:【录音】“不清楚,是家人买的。”

【记者】根据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应该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但记者看到,其中一辆被扣车的速度仪上甚至标明了最高时速度达到60公里。市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副队长李正磷说,这些被查处的车辆,实际上已经属于机动车范畴:【录音】“这些车既非电动自行车,又不符合机动车安全行驶的要求,因此我们近期将大力整治这类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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