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14日《每日新报》记者报道,从天津交管局了解到,2007年,天津市交管部门共受理交通事故97864起,事故造成849人死亡和165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036万余元。
天津交管部门分析说,2007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主要包括:国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省道和高速公路同比上升,其中205、103、104等国道,外环线及津围、北杨、津沽、津港、津歧、津涞、宝平、喜邦公路等省道及唐津、京津塘、京沪等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18时至23时为交通事故多发时段;普通路段交通事故多发但同比下降,路口交通事故同比上升,其中无隔离设施路段发案多;正面相撞、侧面相撞和尾随相撞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77.42%和73.14%;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行、酒驾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仍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因。其中疲劳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同比上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幅度大,同比上升162.5%。(记者:邢珊,通讯员:杨毅、王栋、孙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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