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交通事故 电动车占一半

来源:      2008/2/26   浏览4851次   

眼下,电动车已经成为市民的主要出行工具。但随着市区电动车数量迅速增加,电动车引起的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和安全问题也随之凸现。据市交巡警支队去年的最新统计分析———

本报讯  (记者徐霖)据市交巡警支队昨天提供的最新统计,去年市区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中,与电动车有关的事故占到事故总数的一半左右。

记者在负责市区主要道路交通管理的交巡警一大队了解到,去年,与电动车有关的事故所占比重居高不下,已成为影响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记者随意抽取了两个月的数据:去年3月份,城区道路上发生的与电动车有关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4.4%;去年10月份,这一比率仍然高达49.8%。

与电动车有关的事故不仅发生率高,危害程度也不小。事故大队记录在案的市区发生的“一般性以上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中,与电动车有关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4.8%,死亡人数则占到总数的13.9%。

虽然,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大多数是比较轻微的碰擦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或交警简单协调就可解决,但容易引起道路堵塞,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甚至会引起第二次事故,而大量的接处警也消耗了较多的警力和物力。

记者目击

满街都是电动车

昨天,记者在市区不同的地点作了观察,发现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很多。在市区某学校门前,记者粗粗数了一下,100多辆车中,电动车超过一半。在市区时代超市门前东南广场,记者数了三排停着的车辆,车辆总数65辆,其中电动车35辆,电动车占了一大半。同时骑电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也随处可见。

上午11时,记者来到鼓楼路鼓楼大桥南侧路口,15分钟之内,在由南向北的人群中,骑电动车的有96人,其中,有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者31人,逆向行驶3人,闯红灯6人,在机动车道行驶15人,载人3人,斜穿马路2人……

下午5时,记者在青年路与税西街十字路口,同样观察了15分钟。在由北向南的人当中,骑电动车的有120多人,其中逆向行驶3人,在机动车道行驶9人,骑车横穿马路3人,载人21人,斜穿马路18人……

据鼓楼路泰州书城路口一位交警介绍,目前市区骑电动车出行的市民越来越多,不少初中、小学的学生也骑电动车上学。骑电动车的市民普遍交通安全意识淡漠,对交通安全法规知之甚少,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常见,“值勤时,经常要花费大量精力来纠正这些市民的违法行为。”

三大因素造成电动车事故高发

事故大队一位姓许的警官介绍,电动车交通事故多发,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车辆本身“先天不足”
  
 一是电动车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厂家为追求利润,降低生产标准,导致大量不符合技术安全条件的电动车流入市场,造成安全隐患。二是车速超标。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而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时速普遍在20公里以上,有的甚至可达40公里,被市民称为“电摩(托车)”。三是制动性能差。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车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而目前市场上很多电动车质量都在40公斤以上。由于车辆体积增大,质量超重,影响了车辆制动功能,车辆在快速行驶中容易发生事故。
不少市民“不会开”

表面上看,电动车“买到手就能开”,不需要考驾照,几乎谁都会开,“其实,觉得电动车好开的人,往往特别容易出问题,因为大家并不是真的会开。”许警官说,驾驶电动车同样需要掌握必要的道路交通知识,比如左转弯时要“大转弯”、转弯要提前打开转向灯、电动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不要高速行驶等等,还要随时掌握车辆性能和车况,“不比驾驶机动车要求低”。许警官提醒说,许多中老年人、中小学生都骑电动车,很多人连转向灯在哪儿都不知道,或者根本就不会使用,如果不了解这些知识,上了街“怎么好走就怎么走,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不知所措,或反应较慢,一不留神就会造成事故”。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不少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头脑里缺少一根‘安全弦’,通常都是出了事故后才后悔莫及。”据许警官介绍,由于大多数电动车没有上牌,加上管理法规不完善,即使违章了也比较难处罚,所以不少电动车驾驶人逆向行驶、随意穿行改道、横穿马路、拐弯调头以及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违法搭载乘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也成为事故高发的诱因。

市民声音

电动车该“管一管”了

有20年驾龄的出租车驾驶员老张,一提到电动车就直摇头:“我开汽车最怕电动车。”老张说,开出租车的大多数情况下不使用急刹车,因为这会给车上的乘客带来不安全,而这几年,他使用急刹车的频率是越来越高,就是因为太多的电动车不遵守交通法规。就在前几天,老张在海陵路上,遇到一个人骑电动车横穿马路,“要不是刹车刹得快,就撞上了,当时吓得我一身冷汗。”

老张说,前几年,大街上骑电动车的还不是很多,骑电动车的大都是些中青年人,车速不快,骑车时也比较规矩。这几年,越来越多的学生和老年人骑起了电动车,这些人不仅没有经过培训,而且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有的在机动车行驶,有的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逆行、闯红灯的比比皆是,而且车速越来越快,40、50公里的时速都很常见。而在城区,就是机动车的速度一般也只有40到50公里。

老张说,电动车速度快了很危险的,电动车的刹车大多数是按20公里的时速设计生产的,而现在不少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心理,把车速提上去了,刹车性能却没有提。所以当你骑电动车车速很快的时候,想刹车往往刹不住。老张建议,电动车一定要限速,超速的绝对不能允许上路,对电动车驾驶员要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培训,合格的才能驾车上路行驶。

市民小张也有两次与电动车有关的惨痛经历。去年,她一个人在梅兰路上步行,一辆电动车从后面无声无息将她撞倒在地。等她从地上爬起来,准备找那人理论时,那人却以更快的速度开车跑了。“如果是汽车肇事逃逸,还能记住车牌号码,遇到电动车,真是没有一点办法。”还有一次,在公交车上,司机为了避让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车,猛地急刹车,几个站着的乘客摔倒了。

小曹平时不骑电动车,有一次有事借用同事的电动车。第一次骑,才知道电动车并不好对付。“电动车车身轻,刹车差,加速没有感觉,骑起来还真要点本事。”小曹说,“特别是刹车时,那又尖又细的声音真让人受不了。”

本报记者  邱  骏

部门说法

管理缺乏依据

市交巡警支队法制科科长丁九如介绍,如何对电动车实施有效管理,我市各有关方面正在积极探索之中,但就目前情况看,做到这一点“还比较难”。

首先,按《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申领人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我市的电动车上牌率非常低,据统计,从1998年至2007年的10年间,我市仅有14452辆电动车上牌,去年仅1791辆车上牌。而统计数据显示,市区电动车拥有量应在20万辆左右。由于电动车数量多,上牌率低,电动车失窃后往往无从查找。同时,电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后,如驾驶者弃车逃逸,往往很难找到。

目前,国家和江苏省对于电动车管理的规定还比较粗放,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而我市目前又没有专门的电动车管理办法或规定,这使得对电动车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如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搭载人员、逆向行驶等一些交通违法行为,值勤交警在处理时,大多是当场纠正,口头教育,缺乏必要的处罚手段和长效管理措施,往往造成一些电动车驾驶者一而再再而三地违反交通法规,影响交通安全。对于驾驶超大、超快电动车的人员,也缺乏有效管理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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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事故典型案例

高速行驶 刹车不及

案例:2007年5月,姜堰市李某驾驶变型拖拉机行至纪庙小区时,与驾驶电动车的海陵区王某发生碰撞,王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点评:死者王某是一名65岁的妇女,遇到突发情况反应速度较慢,加之电动车制动性能不如机动车,成为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闯了红灯 丢了性命

案例:2007年10月,海陵区周某驾驶货车行至328国道泰高路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车的徐某相撞,致徐某死亡。

交警点评:经查明,徐某闯红灯,应当负主要责任。
酒后驾驶 撞树身亡

案例:2007年8月,海陵区李某驾驶电动车行至人民西路西门桥转盘时,撞到路边树上,受伤后于第三日死亡。

交警点评:李某当时系酒后驾驶电动车,事故是单方事故,李某负全责。

肇事逃逸 刑事拘留

案例:2007年12月,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336省道行驶,与驾驶电动车的陈某发生事故,孙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陈某弃车离开现场,五日后方被抓获。

交警点评:陈某电动车无牌照,给案件侦查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目前陈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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