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通过电池指令草案,“回收令”挑战广东制造

来源:中财网      2006/5/24   浏览4960次   

2005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对10个城市的80家经销单位销售的手机电池进行了质量监测,共抽取161组样品,品种包括锂离子电池、镉镍电池、镍氢电池3种类型。工商总局对手机电池中的外观、标识、放电性能、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率为77.6%。

”广东制造”又遇”绿色壁垒”,记者今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获悉,欧盟已于本月二日通过电池指令草案,草案不仅对进口电池设置了近乎苛刻的汞、镉含量要求,而且还规定将由电池出口国生产厂家承担高昂的电池回收费用。一纸”回收令”令广大电池企业陷入尴尬。

该指令称,含汞量超过百分之零点零零零五、含镉量超过百分之零点零零二的电池,在欧盟境内都将被禁止销售。此外,欧盟将从二OO八年开始强制回收废旧电池,回收费用则由生产厂家来负担。从二OO九年开始,所有在欧盟境内销售的电池都必须标明具体使用寿命。二0一二年之前,欧盟境内四分之一的废旧电池须被回收。到二0一六年时,这一比例应达到百分之四十五。

目前,欧盟此项指令已获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批准,即将成为欧盟法律。在成为欧盟法律之后,各欧盟成员国将在两年内通过相关国内法律与之相适应。

业内人士指出,早在二OO二年,欧委会就颁布二00二/五二五/EC号决定,规定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停止出售含金属镉的电动汽车用电池。此外,今年七月一日起,欧盟《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也将开始实施,指令规定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不得包含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联苯。

有厂家认为,欧盟频频设置”绿色壁垒”,已使出口到欧盟的电池成本大幅度增加。不仅如此,新的含镉量标准也近乎苛刻,一些中小企业不得不因为经济原因和技术原因放弃欧盟市场。

中国电池产量和出口量都位居世界首位。广东作为中国镍镉电池的主要地区之一,出口企业主要集中在东莞、江门、惠州、佛山、深圳等地。

据统计,去年广东检验检疫局辖区(不含深圳、珠海)共检验检疫出口电池四万五千多批,货值十五亿三千多万美元,其中出口欧盟约为六千二百七十一批, 一亿三千多万美元。有业内人士表示,每年中国电池出口到欧盟的销量都要超过十亿只。由于指令明确指出,电池的回收费用将由生产厂家来负担,所以无论是贴牌还是自有品牌出口到欧盟,都会受到一定影响。

目前,虽然欧盟电池环保指令还没有正式实施,但国内众多企业都已处观望状态,一场行业”洗牌”再所难免。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电池生产企业,应该及早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要积极获取国外技术信息,了解各进口国最新的行业动态,增强产品竞争力;二是要注重原材料的选用,选用符合相关进口国的要求的生产材料;三是提升自身的技术工艺水平,在自身产品质量上寻求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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