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超标电动车将被取消上牌上路资格

来源:城市快报      2006/5/26   浏览12284次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7月1日“禁摩”令实施在即,电动自行车将成为继摩托车后又一交通安全隐患。

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天津市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共导致两人死亡、96人受伤。

为此,交管部门提醒市民,购车要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否则将无法上牌上路。

相关标准

据介绍,按非机动车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以下相应的国家标准:

行驶时速不应超过每小时15公里,最高行驶时速应低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脚踏行驶能力,且30分钟内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

安全隐患

目前,有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私自卸掉限速器,使电动自行车时速达到每小时40公里,有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无论从外观还是时速等技术参数上都已达到了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标准,从而衍生出大量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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