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报:请给我一个支持支持“电摩新国标”的理由

来源:华商网-新文化报(吉林)      2009/12/15   浏览4481次   

第一关注

自申请暂缓实施电摩新国标后,中国自行车协会也加快了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的修订。12月11日,国家标准委曾以专家作答的方式重申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标准规定。然而,国内一些专家对电摩新国标的可行性进行了质疑,电动自行车行业期待着在最后生死关头扭转乾坤(据12月14日《成都晚报》)。

相比于“馒头国标”、“小吃国标”这类超现实的国家标准,电摩新国标看上去现实多了,而正因为它巨大的现实意义,让各个利益群体吵作一团。争论是好事儿,不太妙的是这争论好像来得有点儿晚了。

国标委声明称,“电摩”新国标“是经国家发改委、公安交管等部门同意,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制定的”。这段声明中最刺眼的部分是“在全国汽车标委会摩托车分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这句话,对于一个确定什么车算自行车什么车算摩托车的标准,居然只征求摩托车协会的意见而不去征求自行车协会的意见,这显然是很诡异的一件事。这种从道理上讲不通的事情,我们也只能从利益上去琢磨了。

电动自行车相比摩托车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便捷、廉价、环保(当然这不是所有消费者购买的动机),也不需要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我想除了对奢侈和速度有追求的人,电动自行车是首选,摩托车的市场自然被大量挤占。这是摩托车行业所不能容忍的,于是乎他们想到了国家标准。本来这是个博弈的事儿,应该大家商量着来,但他们单方面“被广泛征求意见”之后,决定沿用老标准。这等于让电动自行车一夜回到解放前,自行车行业自然不干了,消费者也炸锅了。

自行车协会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消费者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的诉求并不比摩托车行业高尚,国标不是不可以出台,问题在于它出台的方式实在不够公平、公正、公开。那么有关部门为什么会向着摩托车行业呢?也许是因为摩托车需要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吧?除了利益,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动力能让有关部门忽略电动自行车难以忽略的优势。比如说环保,为了推广电动自行车,法国政府给消费者发放交通补贴,丹麦哥本哈根甚至铺设了电动自行车专用车道。说到哥本哈根就想到气候大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推行电摩新国标实在太不减排了。


说实在的,如果国标委能够广泛征求意见,让各利益群体充分博弈的话,未必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比如说我吧,我就挺支持限速限重的,想想自行车道上充斥着大量准摩托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我还可以提供一些国外的处理办法,可供有关部门用来接轨,比如在日本,一旦车速达到24公里每小时,电动车的发动机会自动关闭。每小时24公里是自行车助力行驶的法定最高限速,与中国所售同类车不同,日本电动自行车需要驾照。看看,多好的论据,可惜制定标准的人不征求我的意见,我是有劲使不上啊。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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