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暂时勿购买电动自行车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6/9/18   浏览4789次   

在相关政策未明朗之下东莞市政府昨天提醒市民

本报讯 :9月1日东莞共暂扣1177辆无牌无证摩托车,9月2日查扣401辆无牌无证摩托车,其中大部分属超标电动自行车。来自东莞“治摩”办的数据显示,盲目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了市民遭受损失的主要途径。昨日,东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王道平在和媒体见面时再三强调,提醒东莞市民在电动车的相关政策未明朗之前,不要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

东莞的电动自行车到底能否上路?东莞市政府表示,目前东莞是否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还在审批当中,目前尚未有明确定论。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对电动自行车是否准予登记、上路行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作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故此,东莞市政府在组织征求意见座谈会和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后,已经提出了方案上报广东省政府批准。待省政府批准后,“电动自行车”管理方案将向社会公布。

对于电动车,相关的职能部门一直有“超标”和“不超标”的两种说法。在9月1日东莞全面开展“治摩”后,交警部门明确表示,“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查处的范围”。

交警部门解释,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解释:电动自行车定义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力辅助动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最高车速不得大于2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总重应不大于40公斤。超出这个标准的,便被视为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

据交警部门介绍,自东莞开展整治摩托车行动以来,有一小部分群众对国家政策不熟悉,购买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工具,以至东莞街头出现电动自行车迅猛增长的现象。据工商部门调查,东莞目前市面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甚至部分销售商以“电动自行车速度快,无须年检,无须考驾照、无须缴纳各种费用”为名误导消费者,市民在误购后上路行驶被查扣,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记者 王红虹 通讯员 阎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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