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建议增设临时停车点

来源:东南快报      2010/7/28   浏览3646次   

福州市区汽车保有量为30余万辆,仅有公共停车泊位近五千个,这相当于每个公共停车位,大约有60辆车“争夺”。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上听取了关于《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据介绍,城市停车场所配建不足,成为城市拥堵、影响通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比如,福州市区汽车保有量为30余万辆,仅有公共停车泊位近五千个。一些地方对静态交通的管理较差,不善于合理规划和适时调整临时停车点、夜间停车场,进一步加剧了停车难的问题。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有关人士建议,可根据国外经验,一些道路的次干道部分在夜间12点至次日早上五六点之间,可调整为夜间临时停车点。

 

此外,目前福建省高速公路没有依法实行不同限速,一些路段的限速不尽合理。“这个主要是着眼于对不同车型、不同路况进行分类限速。”上述人士表示,如高速大多限速每小时100公里,可是,针对小车、卡车等车辆,却没有分别设置相应的限速标志。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政府规定。福州、漳州、泉州对此反应比较强烈,由于对非机动车管理于法无据,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管理较为混乱,一些地方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大幅增加,引发诸多交通管理与安全问题。因此,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对非机动车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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