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街头悄然出现“隐形电动车”,它的电池体积很小且藏匿在车身的三角架与后轮之间,在路上行驶时几乎看不出与普通单车有什么不同(11月8日《信息时报》)。
看了这条新闻,你首先得佩服商家的市场眼光。
衣食住行是人的最基本需要,作为都市人,“行”的问题尤其重
要,谁都想行得安全快捷,行得经济舒服。众所周知,广州不仅从明年起全面“禁摩”,而且已明文禁止电动单车上路。如此一来,市民出行无非“小车”(私家车或打的)、“大车”(公交车或地铁)和“单车”三种选择。小车毕竟不是人人都买得起,且已越来越接近马路承载极限,对绝大多数市民来说,主要还得靠大车或单车。兼有健体和代步功能的单车,无论如何都是你我这些上班族的好选择。当然骑单车也有不足,一是不能跑太远,二是有时需歇歇脚。隐形电动车的出现,似乎正好弥补了这两个不足。更妙的是,取下电池后它与普通单车几乎一样,可上单车牌。
从管理的角度出发,人们有理由把它归入电动单车一类,属禁行之列,即使它在上牌时已“蒙混过关”;进而指责商家“奸诈”和使用者的“刁钻”。但换位思考一下,这种单车重量和速度与普通单车差不多,用上电池时速仅20公里以内,与时速40公里的电动单车又确实不同一个档次,只要它符合安全这个大前提,能兼有脚踩与电助的好处,似乎也有细化有关对策的必要。
笔者对禁止电动单车是举双手赞成的,因为它实质上与摩托车差不多,其安全隐患大家已有目共睹。而对“实质上”与单车差不多的隐形电动车,该照哪种类型去应对和处理呢?对这些细节的对待和处理,越细腻越能彰显效果。退一步说,如果确实有充分的理由封杀隐形电动车,也应从中得到某种启示,不断改善单车出行的环境,让骑车出行不仅更快捷方便,而且更省力开心。前段时间,不是有一位建设部副部长在呼吁大城市要给单车留下一席之地吗?这起码表明,在一些地方甚至连“单车道”的概念也没有!
可以想见,围绕诸如此类出行方式的“猫鼠游戏”,还会不断地出现,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和对策在来回撞击中磨合,在博弈中取得利益的均衡,也是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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