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的临近,近日,东川区工商局陆续接到20余位消费者投诉:称其购买电动自行车时销售商开具的是收据或销售小票,均没开具正式发票,致使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不了,意味着2012年1月1日起就不能正常上路。
接到投诉后,消协人员研究出台了“五措施”,以积极应对电动自行车消费纠纷群体投诉:
一是安抚投诉消费者的情绪,并做好登记;二是要求分局、所加强巡查,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宣传《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经销商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是走访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了解近几年电动自行车销售情况;四是关注经销商代表就东川电动自行车历年销售情况及问题向政府的信访;五是得到可以办理登记注册消息后及时通知投诉消费者,并提示办理注册登记应携带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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