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交警上路规劝,工商进店查处
罚违规电动车 春节后动真格
“你骑的是电动自行车,按规定不能再上路了。”见到有人骑电动自行车经过,交警副支队长梁鹭生就会将司机拦下,给司机递上一张《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昨日上午,市交警支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
交警副支队长当宣传员
在活动中,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梁鹭生当起了交通宣传员,上路对限行路段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劝导,并对违规上路的电动摩托车进行查处。
昨日上午9时在假日商城路口,几名交警已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规劝,并为他们发宣传单,让他们不要再上路。
嘉禾路与南山路口是检查站最后一站,10时许,这里已查扣了五六部电动摩托车,马垅交警中队中队长殷宗平介绍,这个路段是城乡结合部,骑电动摩托车人不少。在采访中,不少被查扣的电动摩托车司机告诉记者,他们虽然知道这电动摩托车是不能上路的,但是为图方便就没放在心上了。
梁鹭生介绍,电动摩托车是不能上路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将处2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对于电动自行车,如果进入限行区域的,将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检查13家7家违规
昨日上午,由市工商局组织牵头各部门对我市湖滨南路自行车厂周边,仙岳路江头段一带较为集中的电动自行车经销商进行检查。
记者采访中发现,在湖滨南路的一家电动车经销商店里,检查人员当场联网核对完店主所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号后,发现这些许可证号都是电动自行车,但店中却同时销售违规的“电动摩托车”。这些“电动摩托车”均未装脚踏板,且重量超标,是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联合执法组当场发给当事人《责令改正通知书》。经统计,在半天的行动中,共检查电动自行车行经销单位13家,其中存在问题的有7家。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现在一些经销商利用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的概念不清晰,打擦边球在销售“电动摩托车”,这种行为是不允许的,都将被查处。
市城管办常务副主任朱子鹭表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自元旦起全面执行,春节前仍会给市民和经销商一段时间缓冲,这段时间内会以路面劝导和销售退市为主,让大家都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自觉整改。春节后若还发现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 吴泗海 钱玲玲)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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