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闯禁,最高可拘15天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4/9/11   浏览4761次   

[摘要]9月9日下午4时许,禅城交警出动50余名警治力量,在火车站、鸿运汽车站和城巴总站等处设卡查处闯禁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各位车主要小心了,在禅城开摩托或电动车闯禁或被拘留15日。昨日禅城警方表示,禅城区(除南庄镇外)区域禁行摩托车和一切电动自行车,驾驶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最高可依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警方将对火车站、鸿运汽车站和城巴总站等处专项整治交通枢纽周边闯禁摩托车和电动车,前日就查处了32辆。

 

9月9日下午4时许,禅城交警出动50余名警治力量,在火车站、鸿运汽车站和城巴总站等处设卡查处闯禁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共查处违法闯禁车辆32辆,其中摩托车18辆,电动自行车14辆。路面闯禁车辆的已明显减少,火车站、鸿运汽车站和城巴总站等交通枢纽,闯禁违法行为还有时存在。有的搭客车辆还和执法民警打起游击。禅城交警宣教室民警李港说,警方将结合常态化的治安清查整治统一行动和全警大巡防工作,常态化严查禁摩禁电区域违法上路车辆。

 

[闯禁处罚细则]

 

摩托车

 

禁摩区域外的,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处罚,罚200元,扣3分。禁摩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强制办理提前报废。

 

“超标”电动车

 

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且持E型准驾驾驶证的,暂扣车还要罚款300元,记扣15分。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但未取得E型驾驶证的,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强行闯禁不听劝阻的,罚款2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符合国标电动车

 

能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罚款20元。不能当场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扣车。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罚款5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自行车、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的,处50元罚款,收缴非法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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