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组织召开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

来源:工信部      2014/12/9   浏览7145次   

 

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8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国管局、国土资源部参加。

 

2013年11月,国务院国函〔2013〕122号文批复同意建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能源局等18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传达了近期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新能源汽车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国务院领导高度关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要求建立落实《指导意见》情况的月度报告制度。办公室介绍,《指导意见》印发后,国务院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政策,贯彻落实,12个部委计划出台政策措施18项,目前已出台6项。一系列利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密集出台,给市场明确的信号,坚定了汽车行业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信心和决心,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2014年9-11月,新能源汽车生产2.55万辆,同比增长12倍。《指导意见》成效初步显现。

 

会上,办公室还通报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群)配套政策出台及推广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销情况。办公室表示,将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公示制度,不仅要发布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群)推广情况和配套政策出台情况,还将公布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销情况等。

 

本次会议专题研究了如何推进充电设施加快建设问题。财政部介绍了新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通知,并表示将尽快做好奖励政策的落实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了牵头制定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进展情况,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能源局介绍了牵头制定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2015-2020年)进展情况,预计2015年1月发布实施。

 

会议议定,下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推进《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落实,一是要加快推进充电设施相关政策的沟通协调,力争按时间节点出台;二是要加强对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群)监管,研究建立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群)动态管理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协调机制,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统一协调的组织机构;四是要及时总结新能源汽车推广经验,在全国组织交流推广,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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