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城区摩托车和电动车管理有新规》后续:办理车辆通行证,你该注意什么?

来源:边城晚报       2015/5/29   浏览42493次   

 

 

5月25日,记者报道了《怀化城区摩托车和电动车管理有新规》一文,不少读者致电记者,想更多了解如何办理摩托车电动车通行证?办理证件时又该注意什么?

 

5月28日,记者找到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左晋明。他介绍,户籍所在地为鹤城区的两轮摩托车所有人,由本人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所有人本人的证明就可免费办理通行证;若摩托车所有人现户籍所在地不在鹤城区,可提交摩托车所有人鹤城区的居住证,或摩托车所有人的稳定职业证明、摩托车所有人的固定房产的房产证明,车辆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的真实性,并录入怀化市城区两轮摩托车通行证管理系统后,核发怀化城区两轮摩托车通行证。

 

左晋明强调,若还有交通安全违法记录未“清零”的;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或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年限截止至2015 年7月31 日的;摩托车发动机号、车架号有锉改痕迹,有盗抢嫌疑的,他们不予办理通行行。”

 

《城区两轮摩托车通行牌证》所需资料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需为鹤城区户籍);《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标准相片两张;拓印发动机号、车架编码各一份;车辆所有人的摩托车驾驶证(如所有人无摩托车驾驶证,所有人近亲属为该摩托车驾驶人的,提供该驾驶人的驾驶证和联系方式);车辆所有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号牌》所需资料

 

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需为鹤城区户籍);购车发票等车辆合法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车辆标准相片两张;拓印发动机号、车架编码各一份;车辆所有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办证地点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杨村乡禾塘村,电话:2816111)

 

城东车管服务站(东停车场,电话:2210335)

 

丰中路车管服务站(人保财险公司· 迎丰中路市四中对面,电话:2232890)

 

青山溪车管服务站( 青山溪二手车交易市场,电话:2281522)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车管所(北环路与湖天北路交叉路口以西200 米,电话:2233690)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车管所(迎丰路板桥巷1 号· 老市公安局院内,电话: 2351311)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车管所(滨江花园家家福集团三楼,电话: 2222300)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黄金坳中队(黄金坳派出所院内,电话:2800001)

 

最后,左晋明提醒,广大驾驶摩托车驾驶员,执勤民警从6 月1 日起,在路面执勤执法时会督促符合条件的摩托车所有人尽快在7 月31 日前至各车管部门免费申领怀化市城区两轮摩托车通行证。8 月1 日后,未悬挂怀化市城区两轮摩托车通行证的两轮摩托车视为外籍摩托车,禁止驶入城区主次干道。违禁驶入环城路以内的城区道路的外籍摩托车将按违反限制通行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陈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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