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2日,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抽检结果中注意到,全省有12家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12日,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公布的电动自行车抽检结果中注意到,全省有12家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记者12日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局近期委托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海口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随机抽检,此次共抽取了34家企业生产的49个批次电动自行车,经检测,有12家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包括富士高、尚品等各品牌电动车,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为蓄电池的标称电压、说明书、轮胎宽度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来源:南海网
(责任编辑:许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