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新能源物流车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公告

来源:中电动车网      2016/4/20   浏览11207次   

[摘要]东风汽车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风汽车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协议仅代表双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还需双方另行协商后达成合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一微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高新区长椿路11号Y20幢1单元3层3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4年05月0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新能源的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河南一微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新能源电动物流车辆租赁、同城物流移动互联网与车联网平台运营及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于一体的新能源物流汽车下游市场整合运营商。该公司于2014年成立,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余万元。作为国内新能源物流汽车及同城智能绿色物流的倡导者及推广者之一,该公司以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愿景,以经济高效和低碳环保为要求,瞄准同城智能绿色物流发展趋势,致力于新能源物流汽车市场的开拓与整合。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近期,公司(以下称“乙方”)与河南一微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签订了《新能源物流车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称“本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要求,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如后续有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合作双方旨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打造合作、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通过通力合作,向市场供应最佳性价比的产品,为双方创造最大的商业价值。

 

(二)主要内容

 

本公司按照河南一微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需求向其供应新能源物流车。双方主要合作车型如下:

 

1、总质量7.5吨级纯电动厢式物流车,公告电量75KWH,电压356V;

 

2、总质量7.5吨级纯电动厢式物流车,公告电量86.7KWH,电压540V;

 

3、其它经双方确定的车型。

 

每年具体执行的销量目标,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以年度销量目标协议的形式另行协商确定。

 

(三)交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到的另一方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车辆信息、市场信息、技术信息、图纸、传真、数据等),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2、甲方应向乙方下达书面需求计划,并按照车价总额的20%支付订金,乙方收到订金后组织生产;

 

3、甲方承诺,若甲方对乙方形成应付账款,甲方保证乙方获得优先偿还权。

 

(四)本协议的生效条件、履约期限,以及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者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效力至2020年12月31日终止。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签订本协议,双方形成了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为公司新能源产品进军物流车领域赢得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待持续观察。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代表双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具体实施情况尚待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2、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本协议未来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本协议存在上述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许江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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