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面对新国标即将正式实施,大多数政府推出的电动车管理办法给超标车设置3-5年的过渡期包括北京、郑州、南宁在内的多个省份都已经明确了过渡期时间。那三年过渡期结束之后呢?超标车怎么处理?
浙江省作为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主要板块,对于电动车的管理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前,浙江省就浙江省新国标电动车管理制度消费者最关注的电动车生产、上牌、监管、回收等问题做全面解读。
对于三年后超标车是报废?还是继续使用?给出了答案!
根据相关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后超标车将作为报废车处理,可折价置换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这样也可给消费者挽回一部分损失。
而对于刚买的电动超标车,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换货,这也强有力的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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