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报关于电动车超速的报道,引发了市民和电动车生产、销售商家的热烈讨论。而大家议论的焦点几乎都集中在一个问题上——理应属于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却屡屡发生死亡事故,除了“超速”的主因外,更重要的应该是骑车人的安全意识。
“超标电动车”杜绝源头
电动车本是解决近郊上班族交通的极好工具,但厂家为了追求销售量而不限速度,骑车人为一己之便一路狂奔,险情连连,读者李女士为此强烈建议规范电动车的管理,对违规的厂家和个人严厉处罚!
网友“拔地而起”也说,有关部门首先要对电动车的生产厂家施以重手,不合格或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准上市,而且必须生产出不能改装的电动车,否则也不许上市,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超速现象。
读者王先生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政府应该严格监管生产企业,限制电动车的最高时速,制订严格的产业标准,在生产环节消除安全隐患(而不是用一条可拆卸的“限速线”),避免一些不“应该”的违法行为。
电动车主加强教育
“电动车易发事故,固然有车子本身的责任,但车子是人骑的,快慢由人来控制,而且很多事故是由于骑车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的。”一位张姓读者向记者反映说。
这位读者认为,我省作为电动车生产和使用大省,应对电动车使用者加强安全驾驶方面的宣传教育,如应该怎么骑行,怎么控制速度等等,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另外也有一些读者与张先生一样,认为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快,在机动车和自行车之间形成了一个新的交通方式,许多电动车主为了提高车速,自然而然地将车骑入机动车道,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及危害程度,因此,目前加强对电动车主的管理应是非常必要的。
大力发展公交才是根本
如何降低电动车事故率?有读者建议,首先,政府应该考虑给骑车的人提供更安全更通畅的道路条件,现在机动车已经把非机动车和行人挤到一起去了,不出事故是不可能的。
另有读者反映,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提高公交分担率。具体来说,是要在城市交通长期发展战略上,加快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如快速公交、地铁等的建设,加快公交枢纽换乘系统建设和公交车站的港湾化改造,提高公交的准点率和舒适率,让公交能真正“快”起来,吸引市民乘坐。(叶玉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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