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听证会上,所有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政府出台《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如何上牌?电动自行车能否强制购买保险?充电停放怎么管理?外卖车能不能走管制路段?
今年6月,《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称《管理规定》)发布。昨日(7月17日),市公安局举行听证会,对《管理规定》中的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静态管理、通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所有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政府出台《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此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曾开展《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市民意见调查,回收有效问卷数量3555份,近80%受访者支持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
听证会的焦点问题有哪些呢?
一人(证)一车,非标车设过渡期
市公安局介绍,佛山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增长较快,截至今年上半年,佛山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20万辆,其中禅城区有27.33万辆、南海区有40.64万辆、顺德区有42.3万辆、高明区有3.3万辆、三水区有8万辆。
穿插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乱象频发,诱发大量致死致伤的交通事故。据统计,2018年发生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488宗,占全市事故量的12.48%,其中死亡65人,占总事故死亡人数的8.92%,受伤人数505人,占总事故受伤人数的13.97%。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副科长曾浩方表示,目前全市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达83.9万辆,市内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数量较多。
结合佛山现状,《管理规定》指出,在用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过渡期号牌,在牌证有效期内上路行驶。曾浩方表示,结合电动自行车现状、寿命,设置1~2年的过渡期。
为保证电动自行车的有序发展,佛山拟采用“一人(证)一车”的注册登记原则,允许户籍居民和新市民凭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
曾浩方还表示,下一步也会研究在网上登记上牌,鼓励合格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实行带牌销售,市民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前往销售点购买即可。
划定管制路段,外卖等行业须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电动自行车采取禁限行的管理措施。
《管理规定》明确了下一步佛山电动自行车将采取“禁、疏”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和实际道路交
(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