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推进平安台州建设,倾力打造现代城市公共安全发展样板,台州公安交警强化路面管控,对电动三轮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自启动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工作以来
不少车主纷纷为自己的电动三轮车
办理了“临时身份”
截至7月31日,全市共办理电动三轮车备案登记196146辆,车主或驾、乘人员接受交通安全教育198256人。
还有相当一部分车主
尚未申请备案登记!
为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推进平安台州建设,倾力打造现代城市公共安全发展样板,台州公安交警强化路面管控,对电动三轮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对路面发现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违法载人(驾乘2人及以上)、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行为之一的,一律查扣车辆。
驾驶未备案登记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外廓尺寸、电机额定功率总和或行驶速度不符合登记标准的,一律查扣车辆。
无证驾驶已办理机动车相关规定注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告知其可以在考取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后领回车辆,但不得再上路行驶,再次无证驾驶或驾驶无牌车辆的,一律拘留。
驾驶人虽有驾驶证但不具有准驾资格的,以“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依法处200元罚款,不记分;再次被查获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7月11日至8月1日
全市各地交警部门
共查扣电动三轮车878辆
● 对扣留的车辆,未备案登记的,要求车辆所有人提供机动车合格证和来历凭证,能提供的,返还车辆,告知车主不得上道路行驶;
● 无法提供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置;
● 发现车辆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收缴车辆,强制报废;
● 有被盗抢嫌疑的,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总之一句话
已备案的电动三轮车
允许在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行驶
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未备案的
电动三轮车将禁止上道路行驶
违者依法予以查处
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对已备案的电动三轮车,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道路右边行驶;驾驶电动三轮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禁止70周岁以上人员驾驶电动三轮车。
(责任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