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节点」一盔一带准确信息解读:电动自行车暂不开启处罚模式

来源:汽车科学岛      2020/5/21   浏览9505次   

[摘要]「2020.06.01」日起,骑行电动两轮车“需要”佩戴头盔的说法不胫而走。然而对于这一新规必然存在“节奏解读”,总有些起哄架秧子的闲散人员希望赚取网友们的点击率,发布一些不尽不实的消息;或者是头盔生产厂商或销售商接机囤积居奇,面对这种不健康的情况「官方解释」发布了。

暂不处罚电动车

劝导查纠有过渡期

「2020.06.01」日起,骑行电动两轮车“需要”佩戴头盔的说法不胫而走。然而对于这一新规必然存在“节奏解读”,总有些起哄架秧子的闲散人员希望赚取网友们的点击率,发布一些不尽不实的消息;或者是头盔生产厂商或销售商接机囤积居奇,面对这种不健康的情况「官方解释」发布了。


援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


为有效保护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率,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确定信息。但鉴于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的集中释放,企业与销售平台的头盔价格暴涨;预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分联合查纠价格违法行为,对于车辆的要求也会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2020.06.01日为节点,开始对摩托车(涵盖电动摩托车)骑乘佩戴头盔的检查。摩托车本就属于机动车,多年来一直要求骑乘戴头盔;传统燃油动力摩托用户已经养成了良好习惯,因为经过了长期的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已经认识到了骑乘风险。但是电动摩托车与超标电摩的用户缺乏这一意识,尤其是部分提供超标电摩过渡期且尚不要求驾驶证的区域,其用户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仍没有概念,所以第一阶段会加大力度管理电摩。


第二阶段:2020.06.01~2020.11.30期间内,电动自行车为劝导查纠阶段!正如发文内容提及的“守护行动”,对于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而言,理论上似乎没有强制要求佩戴头盔。因为此类带有踏板、车身小巧灵活、极速≤25km/h的车辆更像是自行车,只是由电驱助力骑行可以省力一些而已。此类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通行的风险系数并不是很高,不过佩戴头盔后自然会更高;所以新规以倡导查纠(教育为主)的方式逐渐形成一种全新的用车方式,同时也做到了对电动自行车用户遵守交规的引导。



电动两轮车车型分类&载人规定

电动自行车-准“非机动车”

轻便电动摩托车-蓝色牌照

普通电动摩托车-黄色牌照


如上所述,电动自行车理论上还属于非机动车,此类车不用投保交强险或登记上牌(部分地区自行制定号牌便于管理)。非机动车载人并没有标准规则限制,各省级机构可以针对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所以电动自行车是否能够载人要咨询用车地的「车辆管理所」,大部分地区不会限制载人。


普通摩托车是可以载人通行的,不过能够在高速公路骑行的普通摩托车,在高速通行时是不允许载人的,其他二级及以下等级的公路可以。摩托车乘坐人员同样需要佩戴头盔,而且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边三轮的边斗没有明确要求所以可以乘坐儿童。重点:轻便摩托车不允许载人,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而部分电动摩托车属于轻便级,所以在购车时就要区分车型喽。


总结:6.1节点对于头盔的要求针对的是摩托车,这是有利无弊的要求;汽车后排乘坐人员系安全带也会从这一节点开始,毕竟原车总会有安全带只是驾乘人员安全意识单薄而已。电动自行车不用扎堆购买头盔,这种现象只会助长头盔价格的上升,过渡期的时间还是很充裕的,骑车要注意安全哦。



(责任编辑: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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