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禁不禁 一场关乎机动车的PK
编者按:昨天上午,广州市人大会议召开头一天,代表们就针对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该不该禁止上路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从而使这个此前就“热度不减”的民生话题,在两会上再来一场火热的“PK”。
今年5月1日起,《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正式实施,广州可能据此在上半年出台关于电动车上牌及上路行驶的规定。警方的态度“相当的”明确,极有可能在市中心区域实施全面禁止电动车上牌和上路,尽管最终结果不全由警方一家说了算。也就是说,广州的电动车的大限即将到来。
对此,坊间截然形成两大“派系”:一派反对禁令,主张放行(姑且称之为“主放派”)。持此论者大多数是骑电动车者和无机动车的普通市民;另一派赞成禁令,主张禁行(姑且称之为“主禁派”)。持此论者,往往是政府官员和“有车(机动车)一族”(这两类人中间有很大交集)。有意思的是,通过记者访问得知,大多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是“主禁派”,原因可想而知。但,从两大“派系”的绝对人数来说,“主放派”又似乎斗不过“主禁派”———这也好理解,毕竟有机动车的人是少数。
一句话说完,“主放”与“主禁”之争,大致上可以理解成无机动车者与有机动车者之争。也就是说,围绕着电动车该不该上路的扰攘,实则是一场关乎“第三者”(机动车)的争吵。
“主放派”针尖———
市人大代表、荔湾区石围塘街党工委书记冯荣济:广州开始“禁摩”之后,交通状况有所好转,但由于车辆过多,问题仍然严重。在部分地区对电动车进行禁行是有必要的,但在一些大型的小区、一些机动车无法行驶的街道等地点,应该允许电动车上路,给老百姓留下多一个交通工具选择的空间。
市人大代表朱永平:目前,广州市的交通压力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禁止电动车上路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在一些相对偏僻、机动车辆并不是太多的地方,还是应该给电动车留下一条路。
天河区章先生:说电动车上街就影响交通,因此要禁电动车,那么生殖器会引起强奸案,是不是要把广州的男人都阉割了才好?再说,重大的交通事故多是因为汽车引起的,为什么不禁汽车?
海珠区刘小姐:电动车是公共交通的补充。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半径不断扩大,城市化就需要多元化、多种形式的交通系统。电动车与公共交通并不排斥,而是互为补充,都应该有存在空间。
荔湾区马先生:省人大不久前通过的《广东省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车是否允许上路,由各市自行决定。禁止电动车上路的城市,要召开听证会,公开征询民众意见,然后由市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强烈建议广州市在下达禁令之前,召开立法听证会,听取一下我们这些支持电动车上路的市民的意见。
白云区何先生:电动车对消费者有利,而消费者对自己的收入有最后的决策权,并因此派生出厂商生产销售的权利。政府的定位应该是给个人以消费的自由,给厂家以生产的自由,给商家以销售的自由。电动车可能会有一些公害性,如交通事故、污染问题,但政府不能因此就禁止它,而是应该有针对地去消除这些公害。
黄埔区张先生:从中国的汽车发展来看,不可能很快超过日本这些发达国家,但是我们有可能在某一个子项目上超过它们,最有可能的领域就是电动车。因此从国家战略来讲,从目前整个社会利益集团的均衡来讲,中国面临着全世界最好的电动车发展机会。国家有必要从整个能源战略的角度重视电动车的问题,在准入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上也要给予支持。
“主禁派”麦芒———
市人大代表、广州三汽公司吕力东:电动自行车所谓的环保,其实只是转移了对环境的污染。除了电池可能造成污染外,电动自行车的动力———电、电瓶,都来自于发电厂,发电厂在生产的过程中,也会排放污染物,同样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相对而言,自行车要比电动自行车更加环保。因此,在大力发展广州公共交通的基础上,应该提倡的是自行车的使用,而不是电动自行车。
市人大代表、广州市新高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镰:广州交通拥挤最重要的原因,不是车太多,而是因为很多司机的水平问题,使很多慢车驶上了快车道,导致整个车流的速度上不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再允许速度不快的电动车上路,势必使交通问题越发严重。立足于整个城市发展的战略角度来看,禁止电动车上路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越秀区古先生:一定要禁,否则在马路上被撞死的还是骑电动车的人。因为这些人不懂交通法规,开起电动车来,车速还快过摩托车,有些车还在马路中间与机动车抢道,好像他们霸气十足。禁,彻底地禁!
天河区李先生:道路资源是有限的,大量的私家车与大量的电动车同时出现,我们必须有个权衡,是保障机动车的通行,还是保障非机动车。我们认为要优先保障机动车的通畅,取消非机动车道,取消绿化带,以扩宽机动车道。对于电动车,我们没有提供其上路的条件,解决的办法就是禁止上路。
海珠区谭先生:在国内其他一些城市,电动车做得和摩托车一模一样。不要以为车速慢就没事,就是每小时15公里的车速,这样的车撞到你身上,你是什么感觉?电动车已经具有机动性能,但是这些人因为没有考证,一点没有交通规则意识。我发现,骑电动车和骑自行车的人一样,可以任意逆行,任意横穿马路,警察也不管。这些人不懂交通标志、交通法律法规,过人行横道以及路口也按照自行车的习惯,也不减速,这样上路后会对其他市民的安全构成威胁。
黄埔区刘先生:电动车的速度不同于一般的非机动车,车速与摩托车相近。上路行驶时,由于其车身轻巧,可随意调头,往往有突然性,给正常行车和行人造成意外伤害。另外,由于现行法规不明确,很难将电动车纳入交通管理。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