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抽查表明电动自行车质量在低水平徘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6/4/13   浏览6779次   

随着城市交通迅猛发展,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的特点成为许多消费者出门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同时,为了满足“轻、便、快”的要求,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也流入市场,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上海市工商局近期联合对该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总体抽样合格率仅为50%,其质量状况一直在低水平徘徊,主要问题集中在车速和重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在流通领域共抽查23种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6种;不合格17种;合格率仅为26.1%。在生产领域共抽查47种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29种,不合格18种,抽样合格率为67.1%。其中豪华型踏板式电动自行车的合格率较低,流通领域抽取的产品合格率为25%,生产领域抽取的产品合格率为46.4%,而且这些豪华型踏板式电动自行车多为“套牌”销售。

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车速超标。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行驶中如果速度过快将不易控制,影响行驶安全,并且对车辆本身的强度和寿命都会造成严重影响,国家标准规定其最高车速为≤20km/h,检测中发现有的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达到30.4km/h。二是重量超标。国家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为≤40kg,抽查中有28种超过50kg,最重的达到71.25kg。整车重量超标会导致车辆的运动惯性增大,行驶中的安全隐患也会加大,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另外,过重的车辆还会对电池和电机的寿命造成影响;三是脚踏行驶能力达不到要求。多数不合格商品都存在轻摩化现象,有的甚至完全按照电动摩托车的设计,没有人力驱动装置,即不安装中轴、链轮、飞轮、链条、曲柄和脚蹬,这类车在起步或上坡时不能助力,对电池和电机的寿命影响很大,一旦车辆出现故障,不能人力骑行,将造成诸多不便。

造成上述一系列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生产经销企业片面迎合部分消费者的需求,为获取经济利益,违反国家标准。如抽查中发现,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轻摩化现象严重,这主要是由于一些消费者要求电动自行车车速“快”、外观“豪华”。但是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车速只能≤20km/h,为此,一些企业就在生产中采取了外观设计“轻摩化”、车速“高速化”、车身“重型化”等变通措施。甚至有的厂家设计了外挂的限速器件,以供消费者随意拆卸,从而造成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流入市场。

对此,质监、工商部门要求相关生产企业立即收回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立即将不合格产品撤柜;同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企业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专家则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使用性能,不要随意拆卸限速装置,以免带来安全隐患。

上海市电动自行车抽查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及企业

产企业(标称)受检产品商标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上海依莱达电动车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依莱达405mm;TDP05-WZ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骑行能力,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上海新世纪摩托车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sinski405mm;TDN15Z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骑行能力,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欠压、过流保护性能上海国江车业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天亮405mm;TDN18Z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骑行能力,把立管静负荷,脚蹬间隙,欠压、过流保护性能上海乘风电动车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乘风405mm;TDH-101Z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骑行能力,脚蹬间隙,欠压、过流保护性能,绝缘性能上海爱伦车业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沃托玛405mm;TDN228Z最高车速,整车重量,脚踏骑行能力,电动机功率,欠压、过流保护性能。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