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5年的银行担保企业债就此画上句号。银监会日前向各商业银行下发《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银行即日起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这意味着,企业债的发行将脱离商业银行信用而向企业自身信用回归。
《意见》还规定,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已经办理担保的,要采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时追加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除出于银行业风险的考虑而作出这一规定外,更重要的是,这将有助于促进企业债向信用债券转型,从而更加市场化。
《第一财经日报》此前从发改委金融司了解到,在企业债的市场化发行方面,监管部门将作出一系列有力的推动:不再进行每年的总额度审批,而是采取“成熟一家,发行一家”的核准制;对发债项目的限制,可能也会有所放开。据悉,明年企业债的发行将出现比较大的改变,目前监管部门正在就此制定办法。
多位商业银行人士对《意见》表示欢迎。“对商业银行来讲是减少风险的承担,保障银行资产的安全。”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合规部负责人表示,企业信用的建立还需市场多方的共同努力。
一位银监会人士表示,取消银行担保企业债的做法是积极的,将逐渐使企业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债券。
不过,也有分析师认为,没有银行担保的企业债,在信用评级方面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定价,债券的受欢迎程度也可能由此减弱。(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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