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做担保骑走电动车续:52位购车者全部按时履约

来源:潇湘晨报       2007/10/30   浏览2646次   

昨日上午,长沙市民谭盛来到长沙市开福区东风二村,将2380元购车款支付给浙江金大电动车公司,如期履行了之前与商家签订的信用购车协议的各项条款。之前的10月21日,长沙市52位居民在没有支付任何购车费的情况下,凭借自己的一纸《个人信用记录证明》、一份《信用购车协议》,分别从商家推走了一辆崭新的电动车。

昨日是合同履约日,到下午5时履行期限到期,这52位购车者全部如期履约。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秘书长谭祖发认为这是我省公民文明素质提高的具体表现,为我省“信用改变生活”之“信用销售”活动交上了一份让人满意的答卷。

购车记录进入公民诚信档案

在《信用购车协议》中双方曾约定,公民凭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可赊购一辆电动车,并试骑一个星期,在28日前应付清全额车费;但若发现该车存在质量问题,有权退、换货,否则电动车公司有权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活动结束后,52位居民的购车行为将被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公民信息数据库”收集,并纳入各自的“个人信用档案”。

购车者履约守信率达到100%

昨日下午4时,记者在长沙开福区东风路街道东风二村社区看到,一张信用购车履约榜挂在墙上,一旦购车者前来履约,工作人员就会插上一面红色的小旗;而一旦发生失信行为,则会在履约情况上标注一黑圈。

到下午5时体验期结束,共有45位市民支付了车款。工作人员表示,其中5位市民购车当天就已将车款付清,20位市民在为期一周的体验期内提前付款,20位市民在体验期截止日将车款付清。有7位市民则因车型、款式不满意等原因,在体验期内将电动车送回。由于车辆并未损坏,根据协议,金大公司予以接纳。

我省将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我省还将对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引导企业以诚信为荣。谭祖发说,以前一个人或单位做了失信的事,可能只受到法律制裁,而今后将受到社会惩罚;当人们都知道这个人或单位不讲信用时,都不愿意和他再打交道,在这个社会上他只能是寸步难行了。

目前,我省已启动由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和湖南大学信用研究中心承办的“2007湖南品牌信誉调查”。调查结束后将制作《湖南品牌信誉报告》,向社会发布湖南品牌信誉百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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