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下发通知重申:基金禁止投机交易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11/5   浏览2105次   

针对近期出现的一些不健康现象,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昨日下发有关通知,再次重申禁止基金投机交易。

证监会基金监管部5月曾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督促行业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期又出现一些不健康的新现象,因此昨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金行业风险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重申各基金管理公司要牢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根据各基金合同确定的投资策略、投资风格以及风险收益特征,严格按照股票选择标准、投资决策程序与授权制度以及交易执行流程等进行股票买卖和投资组合的构建,保持基金投资风格与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致性,禁止投机交易。

在基金销售方面,《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和代销机构严禁误导投资人。《通知》明确要求:不得诱导投资人认为低净值基金更便宜;不得人为制造基金销售的紧俏氛围;不得擅自变更基金的发售日期、集中申购日期;不得以网上交易等任何方式提前或延迟基金的集中销售日期;不得进行预约认购或预约申购,保证基金销售活动的公平公正。

“我看到有基金公司打出一些促销标语:‘限量销售,只卖一天,欲购从速’。这些是商场促销的语言,不能用在基金里,开放式基金天天都可以买卖。”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

对新基金募集、基金封转开、拆分及其他集中的限量销售活动,《通知》首次明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须在发布公告或相关宣传推介材料日起6个月内保持基金规模控制在向投资人承诺的范围内。《通知》明确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要采取比例配售等措施,有效控制基金销售规模,切实履行向基金投资人公告的有关基金销售规模限定承诺。“事实证明,按比例配售是最好的一种有效控制规模的方式。”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

在基金投资业务方面,《通知》重申基金管理公司应特别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证券买卖和各类异常交易行为的重点监控,切实公平对待所管理的各类资产,严禁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形式的各类不当交易。

针对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业绩排名和短期收益而忽视流动性风险的问题,《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认真关注各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债券、股票等的配置情况、持股集中度和单只股票的投资价值及估值风险,加强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和压力测试工作,合理配置资产,并结合市场状况和自身管理能力制定流动性风险控制方案,以切实加强基金投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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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健康新“基象”

●有基金管理公司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利用一些可能误导投资人的方式开展持续营销活动,部分销售机构销售基金时未能充分揭示投资风险,进行不正当竞争

●有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业绩排名和短期收益,忽视流动性风险

●有基金经理参与短线交易,基金投资换手率较高

●有基金从业人员公开发表对市场走向、个股价格的不当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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