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辽宁省公安厅向外界发布消息:从12月1日起,我省对自行车交易将采取实名登记制。新生产的自行车将有全国统一编码的“身份证”。市民购买自行车时也须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新自行车将有“身份证”
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了解到,自今年3月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来,辽宁警方已捣毁非法窝点27902个,收缴各类可疑自行车77674辆,其中电动自行车34765辆,普通自行车42909辆,返还群众被盗的自行车62191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自行车购销管理的通知》,从2007年12月1日起,辽宁将开始启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对新生产自行车刻制编码的工作,全面规范自行车购销环节管理。新生产的自行车将有全国统一编码的“身份证”。该编码采用的是15位全数字代码结构,共由4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是企业代码、车种代码、生产年份代码、生产流水号代码。编码将印制在自行车车架前管的右侧等部位。
卖车要填单送至警方
据介绍,今年12月1日以后,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国产自行车时,应填写随车由生产企业统一印制的《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如实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车辆的式样、规格、型号、颜色、编码等相关信息。信息将报送公安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车主信息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后,如果被盗,有望按登记资料查找到失主。
旧车交易也得实名登记
此外,经销商在收购、销售旧车时,也应填写《旧自行车收购台账》和《旧自行车销售台账》。《收购台账》、《销售台账》均应写明经销商的名称,收购、销售的旧车名称、规格、数量、成交金额、成交时间,出售和购买旧车的顾客姓名、有效证件及号码等信息。该信息也将报送给公安部门。经销商还要妥善保管台账,保管期限不少于两年。交易的旧自行车应通过中国旧货网等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在旧自行车收购环节采取实名制可以使不法分子的销赃渠道得到有效控制,让销赃者无处销赃。”相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辽宁各级商务、公安、质检、工商部门近期将对各辖区内新、旧自行车销售网点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指导、督促各销售网点建立自行车购、销登记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自行车实名登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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