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标将出台:可能影响挂牌上路

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2007/11/12   浏览4260次   

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电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即将出台,电动自行车的概念可能重新界定,其中整车重量、时速是重要的参考标准。该标准若正式实施,可能对市民购买电动车后的上路、挂牌带来新影响。

据市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标准拟规定重量小于40公斤、时速低于20公里的为电动自行车,重量、时速超过上述标准的则划入电动轻便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的范畴。而目前市场出售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已超过40公斤,而部分时速可达50———60公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关于“非机动车的定义”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不予上牌,不许上路行驶。

据悉,该标准一旦实施,国内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企业因受检测设备等硬件指标的限制,可能无法获得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生产许可证,电动车市场将面临震荡、洗牌。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