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收入背后玄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7/11/13   浏览2647次   

原本在从事矿泉水代理生意的广州人钟炜,最近开始“不务正业”。他正和几个朋友筹划成立一只小型私募基金,以杀入股市“赚一把”。

上个星期,上证指数持续下跌,钟炜相中的一家颇有发展前景的青岛上市公司,股价也连遭大跌。他认为“抄底”的机会到了,于是就在上周五专程飞往青岛那家公司“探底”。

“我想,我也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基金经理’。”钟炜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自己之所以把赚钱目标转向股市,是因为去年股市大涨直接带动其财产性收入在一年内膨胀了近5倍。

增收捷报频传

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所谓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运营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去年以来,中国内地股市一路飙升,股票、基金、债券、期货等投资品种竞相表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统计显示,截至10月22日,沪深两市投资者账户总数已达1.29亿户,A股总市值已近30万亿元。

无疑,资本市场的空前火爆,也让更多民众得以共享。除了钟炜这样动辄花几百万元买股的“大手笔”之外,更多的是基民高建忠这样的小投资者。作为一个城市“准白领”,高建忠每月只能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来购买基金。然而即便是如此“小打小闹”,其收益也十分可观——从去年底至今,他陆续投资的近5万元,已涨到了约13万元。

正如前述国家统计局专家所言,财产性收入当然不只有证券市场一个来源。为了分散投资风险,钟炜还将一部分资金投向楼市。去年底,钟炜拿原有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以每平方米4600元的价格在广州天河区购买了第二套房子。半年后,这套房子的价值已由50万元增至180万元。

无论是钟炜还是高建忠,都堪称近来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的一个缩影。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结果,前三季度,广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238.25元,同比增长1.1倍。其中,利息增长85.5%,股息与红利增长1.4倍。

在国内其他省市的人均财产性收入中,前三季度黑龙江省的增幅高达1.83倍,河北省增长84.1%,青岛、南京、泉州和宁波等城市则分别增长了162%、118.3%、36.3%和33.1%,在各自的总收入构成中均是增幅最大。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此前的2005年,中国内地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幅为19.7%,2006年增幅为26.5%。

合理性VS泡沫性

对于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高歌猛进,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进行了深入研究。在他看来,目前这一波以房地产和股市为直接拉动力量的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有其必然性与合理性,但也存在一定的泡沫。

以广州楼市为例,2004~2006年间,广州的房价每年平均都以两位数的幅度上涨,分别达到18.8%、10.8%、24%,大大超过同期的居民可支配收入。作为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杨卫华认为,这种惊人的涨幅存在非理性因素。

钟炜也说,他根本无法判断房价暴涨的确切原因及未来方向,但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在推动资产价格的不断上涨,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也在造就一个庞大的新移民群体,所以他胆战心惊地“赌”了一把。

不过,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阳光家缘网站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0月广州十区住宅均价达到1.1972万元/平方米,仅用5个月时间,房价就上升了近3400元/平方米。对此,钟炜暗自欢喜,却更加一头雾水。 

“一头是地方政府,一头是商业银行,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整个房地产的产业链条都将面临巨大的金融风险。”杨卫华说。

钟炜也搞不清楚中国楼市的拐点何时出现。但是,上证指数从2005年到2006年内上涨了近1000点,却让他看到了一个伟大历史时期的来临。而再时隔一年,中国股市这一波牛市行情最终冲到了6000点,也让他的财产性收入在一年内膨胀了近500%。

钟炜说,相对于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的确给他带来了更高的资产收益和增值。“粗略算起来,这两年我的财产性投资回报可能比生意高出6倍左右,涨幅最高的一只股票增值了近20倍。”

基于这一因素,钟炜说他现在根本不愿意在生意上追加投资。“目前社会上不乏我这种想法和做法的人,而这正是股市的危机所在。如果心思都不在做生意上了——包括某些上市公司,你说这经济能健康吗?”

有关专家认为,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关键是要创造更具可持续性的财产性收入增长模式,而非鼓励投机行为。比如,有关方面应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投资品种,开辟更加通畅的投资渠道,投资者个人也应逐步养成更加理性的投资理念。

积累比增长更迫切

钟炜说,他从来不奢望能通过炒股一夜暴富,只是希望收入能尽量多元化,实现财富的不断增值。对此,杨卫华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十七大报告的相关论述正好回应了类似诉求。

他说,报告中提出“增加居民家庭的财产,并且逐步让中等收入者占社会的多数”,体现了党中央希望通过增加居民的劳动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双重力量来推动小康社会建设的时代精神。

杨卫华认为,这一论断至少包含两个要点:一方面,目前能获得财产性收入的人仍占少数,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少数高收入者获得了绝大多数的财产性收入,而农民、下岗工人及低收入者往往被排除在外。

另一方面,居民所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比重仍然太低。据统计,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为244元,仅占当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7%。今年前三季度,广东城镇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的增长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仅为1.5%。

因此,杨卫华认为,要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首先应该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 “对于老百姓而言,财产的积累比财产性收入的增长显得更加迫切。”因为财产的再投资会实现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但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这种分配很可能导致财富悬殊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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