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实名制形同虚设

来源:海南经济报      2007/12/4   浏览3849次   

本报讯(记者林宇陈文剑)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自行车购销管理的通知》的决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自行车销售必须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昨日,记者走访了海口大部分的自行车市场发现,没有一家经销商在销售自行车时对购买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登记,而大多数市民在购买时也不会要求经销商进行填写。

商家:销售环节犹如以前

从今年12月1日起,国家商务部、公安部等四个部门联合采取相关措施,全面规范自行车购销环节的管理。据相关要求,经销商在销售自行车时,必须按照要求填写《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车辆的式样、规格、型号,颜色、编码等相关信息,同时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存档备查。随后记者调查采访发现,海口市大部分的自行车商行销售环节一如既往,并没有执行相关规定。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海口市新华南路的一家自行车商行。在该商行内,记者发现各式各样的自行车整齐地排放着,一看到顾客前来,女老板马上放下手中的活,极力地推销店里的各款自行车。当记者问道,没有带身份证是否能买车时,该老板笑了笑说:“我们这里只管卖车,带不带身份证都无所谓,最怕的是你不带钱。”

随后,记者又走到位于该路段的另一家自行车商行。在这家商行内,一名女士正在帮其父亲挑选一款自行车,经过选择,该女士购买了一部款式较为矮小的折叠式自行车。记者看到,在该女士买单时,商家并没有要求其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供身份证号码。买单后,商家只在该款自行车的保修单上写了购买时间和保修时间,以及按照消费者要求开具了一张发票。

经过对多家自行车商行的调查,记者发现目前为止尚未有经销商对消费者的信息进行登记,更谈不上报送当地派出所存档备查。一名姓陈的店主表示,他至今还没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卖自行车的环节还是像以前一样,只要顾客付钱,他们就卖,其它的一概不管。

消费者:不知道有此项规定

对于在购买自行车时,需提供购买者的相关信息并进行登记这一规定,大多数海口市民表示还不知道。

记者走访多家自行车商行发现,前去购车的市民最为关心的还是车辆的性能和款式,许多市民在买车时试了又试,看了又看,而对于购买时是否要登记相关信息却无人问津。为父亲买自行车的女士说,她认为买自行车只要买单了就可以把车拿回家了,从没听说过要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一位在场挑选自行车的先生听说有相关的规定后高兴地说:“我已经被人偷了两辆车了,实施实名登记后将来万一车子丢了,警方找到后还能提供相关证据。”可是当他向店家问及是否买了要登记时,该店家却表示不知道这回事。

在另一家商行内挑选车辆的大学生小王也说,一辆自行车最少也要花两三百元,有时候不小心保管就会被人偷走,如果拿身份证进行登记再送往派出所存档,一定程度上也能减少偷车的频率。但一名姓苏的女士则表示,一辆自行车买时只花个两三百元,用来给老人活动活动身心,现在家里都有了私人车,对这点东西也不是很在乎,偷了还可以再买辆新的,实名登记实在是有点麻烦。

相关部门:尚未开展该项工作

按照规定,经销商在销售自行车时,必须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车辆的式样、编码等相关信息,同时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存档备查。记者调查发现,所处新华南和新华北路段上的多家自行车商行在销售车辆时都没有进行实名登记。随后,记者也采访了中山派出所有关人员。一位民警说,该所还没有接到上级下发的相关通知,所以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截止目前,管辖区内没有一家自行车商行送来相关信息存档。
关于购买自行车需要进行实名登记这一规定,海口市工商局法制科徐科长也说,该局目前尚未接到类似的通知,只有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的前提下,工商部门才会按照规定进行执法或实施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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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2006年海口警方对东湖非法自行车交易市场突击查处超过10次,收缴500多辆涉嫌非法交易的自行车,但非法交易行为仍屡禁不止。2007年3月1日上午,海口市中山派出所集中警力对东湖黑车交易市场进行查处,现场收缴非法自行车30辆。据悉,这是自3月起全国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后,海口警方首次对非法自行车交易行为采取的整治行动。在整治期间,海口将推行自行车购销实名制,明确自行车购车人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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