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呼唤“三包”地方标准

来源:      2007/12/11   浏览3492次   

晨报讯(记者 许小明 实习生 黄桂桂)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其投诉和纠纷也随之增长,其“三包”规定更成为消费者与商家、厂家争议的焦点。

今年9月,汉口市民王先生花2600元在汉口筑慧电动车市场购买了一台某上海品牌的电动车,使用一周后,充电器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便上门去找销售商。销售商当即为王先生换了一个新的充电器。但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王先生的充电器因同样的问题又连换了3次。第4次再次去找销售商时,对方便以无更换凭证为由不予理睬。至今,此事仍未得到解决。

据了解,近两年,我市电动自行车的各类投诉和纠纷不断上升,市工商局12315的统计显示,截至今年11月,消费者对电动车的投诉、咨询达1200余件,较去年同期猛增三成。其焦点大多出现在电动车四大件(电机、电池、控制器、充电器)及配件的售后“三包”问题,包括“三包”的范围、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容易发生争议的细节。

今年初,武汉市家电协会出台了《武汉地区电动自行车商品“三包”规定》(试行),但由于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家电范畴存在较大争议,该规定得不到销售商及厂家的认可。市家电办一负责人对此表示遗憾。

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会长徐瑞泽称,由于国家目前尚未出台电动自行车的“三包”规定,导致市场监管漏洞及商家和消费者间矛盾不好处理。但在江苏、浙江等地出台了“三包”地方规定,且多由工商、质监、消协等部门联合出台,并广泛征求了厂家、商家、消费者意见,具有可操作性。

近几年,电动车自行车在武汉的销量年递增30%左右。在售后问题上,各个厂家和商家各行其是,其三包的内容和标准并不统一。这给市场监管带来难度。遇到纠纷时,少数不负责任的厂家和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加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部分品牌消亡也给售后带来问题。

徐瑞泽认为,武汉可借鉴浙江、杭州等地经验,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制订统一的电动车“三包”地方标准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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