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自行车“实名制”何时执行?

来源:      2007/12/19   浏览3161次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发布的通知,从今年12月1日起,自行车销售必须执行实名登记制度。虽然过去了两周时间,但记者昨日走访了一些自行车销售点时发现,本市尚未开始销售带统一编码的自行车,而大多数市民在购买时也没有要求经销商进行身份信息填写。
商家:销售环节犹如以前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团结西大街一家自行车商铺。在商铺内,各式各样的自行车整齐地排放着,一看到记者前来,老板极力地推销店里的各款自行车。当记者问道,买自行车有没有新规定时,该老板笑了笑说:“我们还没有接到卖自行车实名登记的通知,我这儿只管卖车,只要带钱就行。”

随后,记者又来到中兴东大街一家自行车销售点。在这家商行内,一名女士购买了一辆款式较为矮小的自行车。付款时,商家并没有要求该女士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供身份证号码,只在保修单上填写了购买时间和保修时间。

采访中,一些销售商向记者表示,他们至今还没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卖自行车的环节还是像以前一样,只要顾客付钱就卖。

市民:实名制认可不一

“打个号就能避免自行车丢失吗?”正在中兴东大街一家车店选购自行车的赵先生说:“我不会把自己的名字、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留给经销商,因为这些信息泄露后,会带来很多麻烦。”像赵先生一样,一些市民也对自行车“实名制”不感兴趣,因为他们认为这对避免自行车的丢失没有太大的作用。

当然,也有一些市民对“实名制”大声叫好。市民李女士则认为,实施“实名制”后,一旦自行车被盗,可以拿着相关证件和证明向警方报警。而警方破获盗窃自行车案件后,会根据自行车上的编码进行登记比对,经过核实后就可将被盗自行车发还失主。

相关部门:尚未开展该项工作

按照规定,从12月1日起经销商在销售自行车时,必须登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车辆的式样、编码等相关信息,同时报当地公安部门存档。本市何时开始执行“实名制”?

带着疑问,昨日记者采访了公安、商务部门,两部门答复:自行车实名销售制度涉及多个部门,需进一步协调,目前该项工作尚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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