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7年2月1日召开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1343号批复及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深贸工资复[2007]2257号《关于同意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总股本的批复》,同意根据本公司2007年2月1日股东大会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实施手续正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当中。本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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