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动自行车走进千家万户,它在给市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隐患。不少地方对电动车管理采取“一刀切”的模式,对此,民进福建省委员会在提案中建议对电动车管理采取疏导的方式,允许合格的厂家进入市场,实行严格的牌照制,对购买人负责,也对社会负责。
委员们建议:尽快出台地方法规,依法进行管理。制定我省《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把电动车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尽快扭转“禁而不止”的被动局面。实践证明,强行“禁”,搞一刀切,不合情理,也达不到实际效果;禁不住,干脆放任不管,更是执法大忌。治“乱”良方惟有规范管理,要在法律框架下,严格国家技术标准,加强对准入门槛的把关,禁止不合格车在我省的销售和上路行驶,实行严格的牌照管理。
同时,委员们建议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分工,堵塞管理漏洞,把监管工作延伸到流通环节,电动车加装调速器,属违法行为,目前还处于管理“真空”状态,应加大查处力度;政府部门还可以考虑组建非机动车通道网络,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或结合旧区改造,充分挖掘道路资源,将部分狭窄的街道、胡同,开辟为非机动车专用道,做好非机动车道与支路等的连通,使其行驶便捷,具有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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