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提醒自行车被盗要及时报警并出示发票

来源:京华时报       2008/1/25   浏览5130次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昨天透露,公安部门所收缴的被盗自行车经过一段时间公示后,如果无人认领,将把这些自行车送给曾经丢失、有报案记录的失主。

当天,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成果,称在9个月的专项治理中,全国共收缴各类被盗及来历不明自行车141万余辆,98.8万余辆自行车已被返还。

此次专项行动是从2007年3月至11月间在全国展开的。在此期间,全国共查获自行车案件100余万起,打掉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团伙2.4万余个,捣毁非法窝点20.6万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4.3万余人。

公安部提醒群众,在购买自行车后务必保管好发票,一旦自行车被盗要及时报警,并向警方出示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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