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新风)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厅治安总队、省综治办协调处等15个集体和许刚等30名个人获得表彰,据悉,我省专项行动6项考核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
自2007年3月公安部等六部门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落实责任到位,综治部门将专项行动纳入 “平安建设”工作中,对专项行动不达标的市、县实行“一票否决”;建设部门完善了自行车停放设施建设标准,做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入使用;商务部门加强了新车销售的规范管理,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了对旧自行车交易场所、废旧物品收购站的监管;质监部门积极落实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编码制度。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我省共查破盗窃自行车案件86670起,打掉盗窃自行车犯罪团伙2205个,捣毁非法窝点12224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6230人,向群众返还被盗自行车5603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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