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能把摩托车拉下马?

来源:      2006/5/23   浏览12127次   

  2003年,全国100多个城市一纸禁令将中国众多摩托车生产企业推上了悬崖,“生存还是毁灭”,成为萦绕在大家心头的一个问题。2004年无锡摩托车企业板块大幅削减,不少企业关门大吉;2005年重庆摩托车企业板块亏损严重,大型摩托车制造商如嘉陵、力帆等纷纷限产减少损失。一时间,整个摩托车产业弥漫着悲观的气息,陷入了泥沼。而另一方面,“禁摩令”的执行为电动车产业提供了更广泛的发展空间,电动车迅速从城市走向农村,并以其绿色环保、节约能源等特点受到消费者的喜爱。面对一个介于摩托车与自行车之间且充满者勃勃生机的产业,不少摩托车生产企业开始尝试生产电动车,2005年末无锡金霸王、董氏雅迪、重庆立帆、永康星月神、上海派乐、上海新大洲等一批摩托车生产企业相继推出电动车产品。近日,《营商电动车》杂志社针对摩托车企业试水电动车这一现象,对各生产企业、经销商开展问卷调查,透析“禁摩令”与能源危机双重困境下的摩托车企业生存现状,探索摩托车企业生存之道。
 
  摩托车,被城市管理者所遗弃的交通工具

  自1985年北京首开“禁摩”先河后,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148个城市禁止摩托车上牌上路。由于这些城市对摩托车采取单方面、歧视性的禁行措施,最近连续三年,每年抑制了全国近400万辆摩托车的市场消费,中国摩托车产业也因此每年减少200亿元的销售额。至2005年止,全国现有摩托车保有量已接近8000万辆,约有六分之一的摩托车消费者因禁摩限摩而放弃使用摩托车,给摩托车消费者带来的直接损失超过500亿元,而间接所引起的损耗和其他交通费用则远远超过这个数目,几年禁摩的结果使摩托车企业与广大消费者造成巨大的不必要经济损失。

  2003年,全国100余座城市以四条理由禁止摩托车上路:一是摩托车容易制造交通事故;二是摩托车影响交通,造成堵塞;三是摩托车影响城市形象与品位;四是摩托车不利于环保。摩托车真如政府所说的一无是处,还担负着污染环境,助长暴力的罪责吗?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如2002年,全国在用机动车保有量为7975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为2141万辆,汽车保有量仅为摩托车保有量的42.5%,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却为摩托车的2.2倍,相对处于少数的汽车却造成72.21%的交通事故。至于交通堵塞,每辆汽车平均使用350平方米的城市公路及停车场所,而摩托车只占用10平方米的城市公路和停车场所,汽车高出摩托车35倍。很多城市“禁摩”后,道路依然堵塞严重,由汽车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还是层出不穷。有人形象地将城市道路比喻成高楼中的下水道,汽车比喻成掉入下水道中的火柴盒,城市中的摩托车好比是落入下水道中的火柴棍,它将顺着水流冲入江河,而堵塞下水道的必将是拥挤在一起的火柴盒,火柴盒中的人们只能眼看火柴棍从身边穿梭而去,却又进退不得。说摩托车不利于提高城市品位。据了解,当今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均没有“禁摩令”,法国巴黎,亚洲花园城市新加坡都不禁摩,在汽车工业高度发达的美国有注册摩托车400万辆,而举办过1992年奥运会的西班牙巴塞罗那市有摩托车30万辆,这些国家和地区都以交通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而著称,而这些国家与地区的管理者们却丝毫没有认为摩托车有损于城市形象,降低城市品位,甚至穿梭与其间的摩托车还为城市增添了更多的时尚与浪漫气息,使古老的城市焕发出青春与活力。关于环保问题,从2005年7月1日起,中国摩托车企业生产线上的摩托车已全面达到欧Ⅱ号以上的环保标准,更有部分产品通过了欧Ⅲ标准。中国摩托车可以在欧洲等对环保标准最严格的地区的道路上行驶,但在中国一些城市,却寸步难行。
 
  摩托车在众多中国百姓的生活之中已经不是简单的代步工具。上下班用的是摩托车,载人用的是摩托车,往居民家里送大桶水、液化气瓶、报刊用的是摩托车,家政服务公司走街串户用的还是摩托车……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调查表明:超过八成摩托车主认为摩托车必不可少或比较重要,普遍认为禁摩对工作和生活影响很大或影响较大,其中,“谋生类”车主的反映更加强烈。而就在九十年代初,中国还曾经把居民拥有摩托车当作经济发展的成就,是财富和体面的象征,但它现在怎么一下子“变质”成了一种既充满了危险又容易带来污染的东西?一旦交通出问题,为何没有拿占用道路资源最多的群体开刀,而总拿相对弱势的民间利益开刀?有专家认为,各地政府对车辆“禁止”与“限制”,其背后体现的是政府的资源分配原则,禁摩事实上就是嫌贫爱富的表现:当普通大众还买不起机动车时,交通矛盾是自行车、货车与轿车争道,就对自行车、货车实施交通管制;当大多数买得起摩托车的时候,政府就及时禁止摩托车上牌;禁单(车)、禁摩让出来的马路,享受的却是堂而皇之的小轿车。
 
  禁摩,请给我一个真实的理由

  为解决摩托车对城市交通环境的影响,深圳、广州两地分别对摩托车通行进行严格限制。2004年4月前,深圳特区内主干道、中心区域部分道路将禁止摩托车通行。广州将扩大摩托车禁行区,报废年限缩为八年。条例一出即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应,百姓众说纷纭,或褒或贬,争论不休。在珠海广州等城市,更是引起一场全民性的辩论,饱受噪音与曾被飞车抢夺的市民则站在正方支持政府禁摩条例,正方认为由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治安问题等日益凸现,赞成“禁摩”;而摩托车使用者与经销商站在反方坚决抵制政府的禁摩条例,反方则认为禁摩会给很大一部分人带来不便;也有人指出一味“禁摩”,并非合理的手段,应该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加以调节。。。。。。更有网友列出摩托车“七宗罪”加以批判。而轰轰烈烈的争论在政府强硬执行态度下渐渐散去,而众多被迫舍弃摩托车的消费者在屡屡申诉无门之后也归于沉寂。虽然不久后出现的电动自行车弥补了“禁摩”后所产生的交通运输能力的不足,但“禁摩”所引发的众多社会与法制上的问题仍持续至今,在这里我们回顾2004年深圳“禁摩”的一幕,或许有更深一层感悟。

  摩托车的“七宗罪”

  第一宗噪音污染
  第二宗空气污染
  第三宗交通杀手
  第四宗飞车抢夺
  第五宗非法营运
  第六宗严重违章
  第七宗影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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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影响社会治安?

  正方:飞车抢夺案件是广大市民受害最多、关注最普遍的问题。2000年至今,深圳摩托车飞车抢劫的有2万多宗,1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

  反方:摩托车打劫多与“禁摩”的逻辑关系是很滑稽的。摩托车只不过是一种工具,抢劫的是骑摩托车的人而不是摩托车本身,如果歹徒用小车绑架人质,难道就要让小车禁行吗?没有摩托车,他们会选择另一种交通工具,而不会终止抢劫。

  “禁摩”侵害市民权益?

  正方:“地面公共汽车为主”的公共交通体系是我市也是其他国家已被证明的先进发展趋势,在有限的城市道路上,应鼓励公交优先,逐渐对其他个体交通方式进行限制。

  反方:1、摩托车是国家准许生产和销售的一种交通工具,公民购买和使用的权利不应被无理剥夺。2、经济水平决定了摩托车是中低阶层的最好选择,“禁摩”还将打击摩托车行业的发展。3、在我国目前公交无法满足城市运输需求,地铁等交通工具不完善的前提下,摩托车是对城市交通工具的补充。

  摩托车引发交通事故?

  正方:摩托车不按车道行驶,穿插抢行现象严重。去年因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1600多宗,伤人1060多人,造成死亡206人,约占全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四分之一。

  反方:我们所说的摩托车交通事故多从何而来?这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放任自流,管理不力,摩托车抢道是骑行者的素质问题,错不在摩托车本身;另一种可能是统计的方式有问题,单论事故率与伤亡率,汽车在各项指标上均要高出摩托车。

  能否用管理代理禁行?

  正方:1、利用摩托车非法运营的现象屡禁不止,不法分子经常与执行民警打游击战,很难管理。2、有人说,治安等问题可以由警察加强管理,但有个执法成本问题,查处起来比其他机动车辆难度大得多。3、摩托车违章现象突出,并不是摩托车本身之过,而是车主主观违章,解决问题还是加强管理。

  反方:1、交通事故混乱与有关部门的管理有很大关系,有关部门应该检讨失误。2、为了保障城市交通整体上的通畅与协调,我们可以对摩托车的行驶路段、行驶时间加以适当限制,也符合国际惯例,但是,适当的限制不应走向极端。

  正方:  支持“限制摩托车行驶”

  有利治安好转  摩托车与行人靠得很近,给“飞车党”们创造了有利的环境。禁摩有利于遏制飞车抢夺发案数量的上升。

  有利减少交通事故  广州老城区的很多道路都十分狭窄,摩托车擦身子飞驰而过,给路边行人造成危险。另外,很多非法搭客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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