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明3月3日宣布,即日起至今年6月,福州警方将在市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对查扣的假(套)牌机动车,警方不收取当事人停车费和拖车费。
据悉,这次行动的重点是: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和无牌、假(套)牌机动车;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乱停车;醉酒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以及两轮摩托车闯禁行(含两轮摩托车上高架桥禁行)、非法营运占道抢客、乱停车,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人力板车)(含电动自行车上高架桥禁行)和行人交通违法等行为。
刘明说,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不接受罚款的,警方将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按照有关条款和法律程序依法处罚。其中,对外地(含八县市)摩托车闯禁行、电动自行车无购车发票,一律扣车15天审查。电动自行车上高架桥,不听劝阻强行闯关的,按相关规定罚款外,一律扣车15天审查,并处15天以下拘留; (记者:刘龙海,见习记者:肖彬等)
摘自:东南快报 2008年3月4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