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观光车该不该取缔

来源:大河网-今日安报      2008/4/15   浏览5259次   

能乘坐10人左右、一人收费两元的电瓶观光车从无到有,开始在郑州火车站、各个长途汽车站之间延伸。昨日,郑州市交警部门开始严查这样的电瓶车。电瓶车主则力陈其种种好处,称缺乏相关手续是受到有些部门拒绝所致。

查获8辆电瓶观光车

昨日10时30分许,在郑州火车站广场南出口处的道路上,紧挨着路侧石停着五六辆写有“郑州市爱心城市观光游览有限公司观光旅游出租车”字样的电瓶车。这些车上标有“2元”的招牌,司机还戴着红色的袖标。车尾统一的红底牌照,标有“郑残”字样。上了七八个人后的电瓶车在行驶到一马路与陇海路交叉口时,郑州市交警三大队民警将其拦住。因为司机没有驾驶证和车辆相关手续,民警将车辆暂扣。到11时许,交警三大队民警查扣了8辆这样的电动车。

女子出面陈述电瓶车好处

“我是公司领导!”10时50分许,自称是“郑州市爱心城市观光游览有限公司”领导的一名自称叫任素琴的女子赶到交警执法现场,开始向记者陈述电瓶车的种种好处(如图)。她说开这个公司主要是为了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司机没有驾驶证是因为驾驶证办不下来。另外她也去客运管理部门申请过,但是遭到拒绝,还有的部门对她的要求一直没有答复。

电瓶观光车该不该上路?

记者看到,8辆被扣的电瓶观光车中有一款车上的《安全驾驶须知》上写有“本车乃非公路用车,只由经鉴定合格的人员驾驶”的字样。

出租车司机李先生说,这样的电瓶观光车一辆要价三四万元,按照目前的情况看,一天收入可以达到两三百元,半年之内车主就可以收回成本。这样的高效率回报在出租车行业根本不可能。李先生说,这些没有营运资格的电瓶车参与运营,直接损害了出租车行业的合法利益。另外,电瓶观光车的迅速蔓延,势必会给城市道路交通带来压力和难题。

郑州市交警三大队民警称,下一步交警部门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路行驶的电瓶观光车严厉查处。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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