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车我是头疼死了。”冲着牌子买了辆电动车,结果刚半年多,骑着车到附近市场买个菜,还得带着充电器中途给补充“能量”。昨日,由于当初卖车店铺已经换了主人,无处索赔的郑州市民楚女士一肚子火。然而,当推去更换电瓶时,却被告知,车已被代理商装上了杂牌电瓶。
昨日上午,楚女士介绍,这辆香港大奔电动车是自己在去年年底买的,一个月后电瓶就开始不断出毛病,充满一次电能跑的距离也越来越短。如今,当初卖车店铺又换了主人,她拿着发票也索赔无门了。楚女士无奈之下,推着车到修车铺更换电池,修车师傅检查后说,车架是厂家的,电瓶却是代理商自己配的。这个师傅还透露,“不少代理商为了降低进货成本,只从厂家买进车架,再配上从别处购买的廉价电瓶出售,这几乎已是行内公开的秘密”。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李欣华律师说,用组装车冒充品牌车,代理商的这种做法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楚女士可以查阅原代理商的营业执照,若并未注销而只是转让,则接手商家要代替其承担责任;同时,还可联系电瓶的生产厂家,让其为电瓶质量负责。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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