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动车定规之前先铺“路”

来源:海南经济报      2008/7/8   浏览4005次   

近日,海南省公安厅在答复某政协委员关于应尽快出台电动车管理规章的建议时提到,我省拟对电动车销售、道路行驶等方面制定管理制度。至此,对电动车进行正规管理的呼声又一次被提上日程。在采访中,市民和商家对此都极度赞成。

目前,油价一直攀升,轻便小巧无污染的电动车随之渐受欢迎。7日,记者站在海口南大桥下细数,五分钟内就有四十多辆不同款式的电动车经过。可以说,电动车早已像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自行车一样“飞入寻常百姓家”。而随着这种“普及”,电动车也带来了种种的问题。据统计,仅2006年1月至11月,因电动车违法上路引起的交通事故达六百余起。

市民易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自己开车从南大桥下经过,一辆电动车突然从右侧横穿而过,惊出一身冷汗的易先生赶紧急刹车查看,自己的新车车身被划掉了漆,而电动车主早已不知去向。易先生称,划掉车漆是小事,主要是电动车乱穿马路太危险,对电动车进行道路管制他举双手赞成。

众电动车主也有怨言,多数道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有些即使设立也被占作它用。其次,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问题百出。如果对电动车实施登记管理,进一步明确哪些车辆符合国家标准,有“车”一族也会拍手称快。

据了解,根据国家强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应不大于40公斤,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应大于20公里/时。

然而,海口市新华南路多数电动车行的老板都告诉记者,现在销量最好的电动自行车都在130斤左右,最高时速在25—35公里。如按照上述标准,基本上没有车能合格上路。一家车行的王老板认为,电动车标准制定应该以车辆安全行驶为前提,而现实情况是,因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基本都因违规行驶造成。王先生认为,目前主要应该考虑的是道路建设问题。

在采访中也有很多市民表示担心,自己的车不符合标准将会如何处理?有市民建议可以由相关部门出面,强制电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召回。对此,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尚无相关规定。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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