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尚不明朗 电动车仍俏销

来源:虎门网      2006/6/13   浏览5079次   

车行工作人员忙着为顾客组装电动车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于5月1日实施后,市有关部门就电动车是否上牌上路正在制订相关规定。在政策不明朗的形势下,镇内各大电动车行的销售依然火暴。

经销商为了生意误导消费者

记者昨天以购车人的身份走进了解放路上的几家电动车行,店里人来人往,客人真不少。记者挑选了一辆样子看起来与女装摩托车无异的轻摩化电动车,一位自称店长的人连忙热情地向记者推销起来,“这车你选得好,最大特点是动力足,载重好,车速快,跑个50公里都不成问题。”记者询问这种车是否会被禁止上路。这位店长非常肯定地说,“只要你按交通规则走,交警肯定不会抓你。”为了给记者一颗定心丸,他又说,“你放心,5月1日这个条例出来以后,我们的生意没有受到什么影响,现在每天还卖个6、7辆呢?大家都买,你怕什么?。”

记者随后又暗访了镇内另外几家电动车行,发现这些经销商为了自己的生意或多或少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迹象。比如只强调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回避电动车的国家标准,以别人都买来调动顾客的从众心理等。这些方法大多收到了实效,各大电动车行的生意都没有受到影响,销售依然火暴。

镇内出售的电动车多数不符合国家规定

根据国家标准,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而且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可以认定为电动自行车。但记者却发现,我镇出售的电动自行车大部分不符合这一规定。不但超过规定的40公斤重量,速度也接近摩托车。记者就在虎门大道上的一车行看到,店内出售的电动车五花八门,有的基本看不出是电动车还是摩托车。

据记者调查,我镇电动车商家只有少数国外品牌的部分型号符合国家标准,如雅马哈,不但价格昂贵,而且速度慢,故而基本上无人问津。一位电动自行车车行老板直言,他卖的电动车基本上都不符合国家标准,真正符合国家标准的根本就没有市场。

市民购买电动车要慎重

电动车骑行方便,而且价格便宜,所以受到不少市民的喜爱。但由于超标电动车尤其是轻摩化的电动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将来纳入查禁行列是无庸质疑的。鉴于目前电动车的整体政策依然不明朗,有关人士建议市民购买电动车要慎重而行。

有关人士说,如果要买,最好选择符合以下四种标准的电车自行车,一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二是具有良好的脚踏骑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三是最高车速不大于20千米/小时;四是整车重量不大于40千克。

目前市已经就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问题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相关规定正在制订中。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之后,东莞市政府部门很有可能明文正式限制电动自行车上牌及行驶。

购买电动车少则1000多元,多则2000——3000元,一旦查禁,损失是不小的,因此,购买电动车,市民更需慎重而行。(胡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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