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警总队有关文件精神,负责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交警一大队,从今天起将对上路行驶的无牌照电动车予以查纠;对劝阻无效的,将给予30元的罚款。
据介绍,自去年11月份电动车开始登记上牌,至昨日,全市共有36185台电动车登记上牌。其中,市区有13971台;市区无牌照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混乱形象基本得到控制。然而,还有少数市民没有按照电动车的有关管理规定登记上牌,致使目前市区仍有一些没有上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给市民出行安全带来隐患,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不便,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据交警一大队负责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的一位交警介绍,这些无牌照电动车约占全部现有电动车的10%,主要是一些市民新近刚买不久,和一些受政策规定限制的电动车,没有登记上牌。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获悉,市区交警将根据省交警总队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天起,在市区开始对无牌照电动车实行交通管制,禁止其上路行驶,并劝其登记上牌。在劝阻期过后,仍发现有拒绝登记上牌,并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或已登记的电动车未悬挂车牌号的;以及驾驶电动车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等违法行为,将给予警告或者30元的罚款。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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