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摩托车冒充电动车 将被罚款200元记6分

来源:成都日报      2008/7/31   浏览6682次   

利用酷似电动自行车的个头、外形,一些轻便摩托车骑手自认为找到了“合法外衣”,不仅无牌进入城区,甚至很多骑手根本就没有相应的驾照。昨日下午,交警四分局对辖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时,发现不少助力车甚至轻便摩托车,既烧汽油,又有发动机,明明就是二轮摩托车,骑手却认为是非机动车。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未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行驶证和号牌的机动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现象

鱼目混珠 摩托车当电动车

昨日15时45分,正在青羊宫路口执勤的成都市交警四分局民警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马达轰鸣声,民警转头一看,却并未在机动车道上发现摩托车的身影。旁边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也全是电动车和自行车,正当民警纳闷时,突然发现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电动车”携带着一个排气筒,夹杂在一群电动车中间,正要冲过路口。民警赶紧上前将它拦下,才发现这是一辆形似电动车的轻便摩托车,后面的排气筒还在向外喷白烟。

经民警仔细查看,发现这辆摩托车外观长得和电动车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它后面带了一个排气筒,前面车牌也被卸了下来。据车主介绍,他并未获得摩托车的入城证,也没有机动车的驾驶证,为了逃避交警的盘查,就将前面的车牌卸了下来,出行也不走机动车道,而是混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堆里,想侥幸蒙混过关,但最终还是未逃脱交警的“火眼金睛”。交警告诉记者,这种拆掉车牌冒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并扣车的处罚。

提醒

机动车必须到交管部门上牌

这类利用外形蒙混过关的轻便摩托车、助力车可不少,随后记者在十二桥的一处停车场内,还看到了11台这种摩托车,它们大都是因为未办牌照、或办了牌照未获得入城证,想混水摸鱼冒充电动车出行时被交警当场拦下的。

在调查时,不少车主都辩称在买这些车的时候,商家都称是非机动车,不需要上牌照。据交警介绍,一些商家为向消费者推销所谓的助力车,信誓旦旦地告诉消费者这些车都不用上牌。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听信商家的话,只要是机动车都必须到交通管理部门上牌照,取得行驶证,才能上路行驶。

根据《道法》第119条4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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