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解百纳之争:一个企业与一个行业的战争

来源:世界品牌实验室      2008/8/4   浏览3991次   

这是中国葡萄酒行业近年来比较罕见的一场集体行动:7月16日,中粮、长城、王朝、威龙等12家葡萄酒企业结成联盟,召开媒体见面会,把矛头指向另一家葡萄酒生产企业——张裕烟台集团公司。这场企业联盟讨伐一个企业的行动起因在于今年5月26日,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张裕公司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予以维持,而这个商标由张裕公司2001年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2年4月批准。不过,张裕将解百纳注册成功后,长城、中粮、威龙等企业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

正 方

烟台张裕集团公司总经理周洪江

商评委把商标已经裁定给了张裕,商标的所有人就是我们张裕,我们也要维护我们这个权益。

2002年4月14日以来,张裕公司既已拥有了解百纳完整的商标权,也就是说,除了上个世纪末以后到2002年4月14日以外,其它企业在最近6年来生产销售涉及解百纳的产品均属于侵犯张裕解百纳的合法权利。

商评委既然已经维持2002年4月的商标注册,因此,从2002年4月至今,其它企业使用解百纳3个字都构成对张裕公司解百纳商标的侵权行为。

商评委把商标已经裁定给了张裕,商标的所有人就是我们张裕,我们也要维护我们这个权益。

张裕公司将要采取一系列行动,制止并追究其它企业冒用盗用解百纳商标的行为,而其它企业却对张裕公司拥有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性不予认可,甚至有4家企业已经提起了行政诉讼,因此,一场关于解百纳所有权的官司已经不可避免。

打官司我们认为不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但既然打起了官司我们不能束手待毙。

反 方

中粮、长城、王朝、威龙等

不能够允许一个企业企图侵占整个行业公有资源行为。

中粮酒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飞:“张裕公司注册解百纳这应该说是一个行业的问题,出于保护行业公有资源,同时也是为了捍卫我们消费者合法消费解百纳的权益,我们一定要制止这种对行业的侵犯和危害。”

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公司副总经理王树生说:“我觉得张裕这样做的结果对行业的损害特别大,并且带了一个很不好的头。”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葡萄酒专家委员会主任杨强说:“国内许多酒厂都在使用解百纳干红葡萄酒这个产品名称,今天来的十几家是少数,实际上有更多的酒厂都在使用这个名称的企业今天并没有到来,但是骨干企业今天都在了。”

吴飞说:“在2002年7月当时我们申请撤消张裕公司解百纳注册的时候,证据应该说就已经很充分。”

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公司高级酿酒工程师尹吉泰认为:“我们要把维护这个行业的利益斗争进行到底。”

吴飞认为:“即使我们没有损失,我们不生产解百纳,我们也不能够允许一个企业企图侵占整个行业公有资源这种行为,我们7·16宣言写的很清楚,每一个企业对这种现象我们都坚决奉陪到底,这个官司我们坚决打到底。”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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