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路”在何方 专家呼吁建专用车道

来源:深圳晚报       2008/10/23   浏览3702次   

由市公安交警局起草的《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最近提交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其中把电动自行车列入了非机动车之列,并对其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此举是否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在深圳开禁了呢?“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电动自行车(包括其他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众所周知,深圳的非机动车道即是人行道,但是,这条路好走吗?电动自行车是否应当有一条自己的路呢?

疑惑——电动自行车要开禁吗?

电动自行车是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由于其价格较低,又有一定的机动性能,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刚刚结束的第十届高交会上,电动车也成为热点。不过,从出生的那天起,电动自行车的时运就一直不济,正好赶上一个汽车时代,所以,有的城市把它的名字排除在外。而在深圳,是禁,还是放?似乎也没有一个定论,不过有一个事实是,街头上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这是显而易见的,并且,电动自行车的优越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电动自行车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副会长、自行车同业公会理事长王肇文认为,从环保的角度,电动自行车作为使用电力的交通工具,其环保和节能效能远远高于汽车;从出行的角度,最近有研究结果表明,出行距离在7公里范围内自行车效率最高,7公里至30公里公交车效率最高,30公里至100公里汽车效率最高。而深圳市民的需求更多的是属于短距离交通。

由市公安交警局起草的《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把电动自行车列入非机动车之列,并界定了“电动自行车”的概念:是指设计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40千克,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前后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者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此举是否意味着,标准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在深圳开禁了呢?可以光明正大地上路呢?

记者与市交警局取得了联系。他们认为,目前这个阶段他们还不便发表言论。而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飙律师认为,“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允许的。”他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对列为非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也就是说,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在深圳上路,但是必须符合“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

问题——

人车同行安全隐患多由于列为非机动车,按照有关法律,电动自行车就只能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而在深圳,由于并没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即是人行道。也就是说,电动自行车只能在人行道上与行人一起行走,这一点,得到了交警局有关人士的证实。

不过,人车同行,这条路好走吗?

谈起自行车行走的问题,深圳市自行车协会秘书长孙钢一声长叹:“这要说的就太多了。”不过他感受最深的还是安全问题。他认为,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争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自行车一般2至4倍于行人速度,当速度达到3倍以上时,行人躲避的时间就很少,并且人行道上的自行车和行人并非都是同一方向,又有老人和儿童,如果电动自行车也加入到这条路上的话,由于电动车是无声的,可以想象,这条路将会充满危险。

孙钢说,北京、武汉、长沙等城市都设有专门的自行车道,深圳不但没有这条道,还把大量的非机动车道改成机动车道,比如,立交桥下的通道,本来属于非机动车道,现在全变成了机动车道,自行车和行人的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孙钢认为,我们的城市应当检讨一下交通的发展方向,我们天天在喊,要节能、环保,提倡步行、骑自行车上班,却没有创造必要的条件。

孙钢说,他们的自行车队员是不敢走人行道的,“因为速度太快,四五十公里(每小时),会把人撞飞。”

一些人行道根本走不通

租住石厦,在景田一酒店上班的刘小姐,几乎每天都要骑着她的电动自行车沿着新洲路来回走两遍。刘小姐说,她走了一年,有时还会把路走错,特别是通过立交桥时,拐来拐去,很容易糊涂。刘小姐说,从她家到上班的地方,要经过3座立交桥,到了晚上,行人就很少,她根本不敢走,这个时候只有硬着头皮走机动车道。

刘小姐说,她算过走机动车道与走人行道的时间,前者比后者大约要节约30%,因为机动车道是直的,而人行道有时得拐一个大弯才走得通,并且人行道与机动车道连接处,有个坎,有时还得下来推车,很不方便。

对此,罗湖交警大队周永青大队长也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深圳的道路设置应当更人性化。深圳的道路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有的人行道也比较窄,比如笋岗路,有些地方宽度不足一米,根本无法满足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过。而有些地方的人行道甚至属于断头路,走不通的要拐一个大弯。不仅如此,一些人行通道还被商业或工程占用。

深南大道沿线的地下人行隧道,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通行也可能会带来麻烦。记者注意到,这些人行隧道普遍又深又陡,推着重物很难通过。记者在华强人行隧道内看到,有几个出口,从底下看上去,就像一座小山一样,台阶几乎超过45度角。一名艰难地推着自行车上坡的妇女对记者说,隧道太难走了,如果是电动自行车,她根本推不动。这里的保安告诉记者,隧道经常会有人摔倒,特别是推着重物进出时,需要有两个人才行。而按照“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界定,电动自行车可达到40公斤,这样的重量,可能只有壮汉才能推着经人行隧道过深南路。

车辆管理存放有难度

除了行走的难题外,电动自行车的存放也是一道难题。刘小姐对记者说,比如她的电动自行车,因为酒店的停车场,没有自行车停放的地方,而且可能出于美观的原因,也不会让电动自行车存放。上班时,她的电动自行车只好偷偷放在酒店的电工间;而下班回到家后,存放更是一大难题,放在外面不放心,事实上,她朋友的一辆新买的电动自行车,放在楼下不到十分钟,就被人偷了。所以,她的电动自行车,每天都要搬上租住的四楼,搬上搬下,她经常累得直吐舌头。

据记者调查,由于停车位越来越紧张,目前深圳的停车场几乎不再有自行车的停放点,一些原来设有自行车停放点的停车场,也大多撤了。一小区的管理员对记者说,因为小区是半开放的,他们允许电动自行车进来停放,但不能占有车位,他们不收费,也不对安全负责。

另外,今后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方面可能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有读者报料称,他曾经目睹3辆电动自行车同时在红灯的情况下斜穿马路,非常危险。有交警认为,由于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没有号牌,很难对它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只能现场进行处罚,管理上有很大的难度。据一项统计,在我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45%为行人和骑自行车有关。

呼吁——

建自行车专用车道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是未来城市的一个发展方向。但是,目前深圳的电动自行车行走问题显然面临着许多矛盾和困境。所以,“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非机动车的发展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为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非机动车通行创造条件。

那么这个条件是什么呢?深圳市自行车协会秘书长孙钢认为,最重要的是通过立法,在新修的道路上,留一条非机动车道;而已经建成的道路,通过改造,辟出一条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他认为,建一条非机动车道比建一条机动车道的造价要小得多,而且也是一种非常人性化的设置,他认为,大运会即将在深圳召开,北京的一些经验很值得深圳学习,在北京,自行车道都是跟着机动车道走的,骑自行车可以到达任何地方。

关于建自行车道,其实深圳的多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都有类似想法,并分别提交过提案和议案。在今年的市政协会上,余伟业委员在提案中提出,“我们不只需要大动脉,也要有毛细血管。周身通畅,才能解决交通问题。”他认为,今后的城市道路工程(除了高架路、高速环线以外)的规划建设或改建,都应该保留和设置自行车道和人行道,这是绿色交通最主要的内容。

深圳人大代表肖幼美在今年的人大会上,提交了《关于大力恢复自行车专用车道的建议》。她在网上的一个调查表明,93%的受访者支持恢复建设自行车专用车道。她表示,在深圳呆了20多年了,亲眼目睹深圳污染日趋严重、车流滚滚。深圳应该改变观念,大力倡导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出行。骑自行车可以节约能源、环保、节约时间、节约停车场地、经济、健身、灵巧方便,好处太多了.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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