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内需,不妨解禁电动车

来源:东方网    亦菲    2008/11/3   浏览2925次   

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是中央国务院应对金融波动的方针。与此相随,近来,杭州媒体就电动车的选择与管理问题接二连三发出时评,批评地方官轻言禁电动车的做法并发出了“加强管理比禁止更重要,也更有效”的声音(见《青年时报》2008年11月1日)。

对杭州媒体重新审视地方政府禁止电动车的声音,笔者从内心支持。

电动车其实是“顺时”“顺民”的产物。谓之“顺时”,乃因电动车具有便捷、轻巧、环保、经济、不用考牌照、速度适中,不用交税费等优点。谓之“顺民”也表现为电动车从诞生那日起,注定其成为打工一族或城乡普通群众的最佳交通工具。在汽油能源紧缺,难以有钱购买小车的情况下,电动车的特点更为公众刮目相看。

然而,不知何故,诸多城市对电动车的优点视而不见,总是搁出电动车的一大堆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比如,杭州市交警部门近来公布数据就显示,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逆势上扬,共造成110人死亡。然而,对此,就有媒体指出其理由不足,不要说交警部门把110人死亡归咎于电动车值得怀疑,就是按常理,也难以说得通。电动车本身没有原罪,这些问题其实是生产商、骑车人与管理者都有责任的问题。况且,电动车车速没有机动车快,不太可能完全成为交通的主要肇事工具。

那么,电动车为何处处遭到“禁遇”?笔者所在的广东,近年来不但东莞禁电动车,深圳禁电动车,就连佛山等珠三角城市也都一齐禁。而禁的理由也几近相同:是造成交通或治安问题的罪魁祸首。这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手法难以服众。其实,允许电动车解禁一个天大理由除了法律没有禁止外,重要的是节约了能源,方便了公众。

记得,在2007年广东省两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孙玉玲对地方禁摩、禁电动车提出质疑。其中,孙玉玲作了一个比较,一辆125ML的摩托车的耗油量是一辆1.3升汽车的十分之一或八分之一,轿车平均载人仅为1.57人,而摩托车、电动车载人可达1.4人。摩托车、电动车占用的道路仅是轿车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综合效率比轿车高4倍左右(见《南方都市报》2007年2月2日)。而无需用汽油的电动车则比摩托车更胜一筹。耗油既有个占用能源问题,也有个排出尾气污染环境问题。这些本来都是常人可以想到眼见为实的问题,为何某些地方官却置之不理,对其缺点无限上纲,非要对电动车也一棍子打死,“永世不得翻身”?

时下,某些地方官滋生一种习惯叫跟着感觉走。这个“感觉”是什么?不是从群众中听到呼声,不是下基层进行一番调研,而是着眼于越来越比劲的“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在某些地方官心目中,一旦电动车上路,就认为会造成交通不文明;一旦电动车在大街小巷穿梭,就认为是城市不文明,非要通过行政司法手段逼迫公众放弃电动车换上轿车。因此,某些地方在禁电动车背后,折射的是一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轻率。

温总理在2007年2月7日邀请12个基层代表座谈政府工作报告时,曾讲到“在意群众”的观点(见新华社2007年2月7日电)。

“在意群众”的极端重要,那句“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哲言就是证明。这个“水”就是广大基层群众,他们尽管生活在最底层,却是社会变革的巨大动力。官员只有时常想到群众,切实关心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才能当好群众代言人,才能有资格执政。而一旦背离群众,既会一事无成,更会遭到群众的抛弃。

“在意群众”,说到底是为官宗旨使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为官的宗旨,人们本已耳熟能详,偏偏是一些地方基层官员,在片面追求政绩的氛围下忘记了。反映在一些具体政策实施中,只瞪大眼睛看着政府的钱袋、看着电视的光环、看着上级的脸色,表现自己所谓的“政绩”,而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却视而不见熟视无睹。改变这种状况,“在意群众”是个根本原则问题,只有不断地进行群众观点的教育,时时注意把群众的冷暖温饱记在心里,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才能办到。

面对中央关于扩大内需的决策,对比电动车的禁与开,笔者认为,总理“在意群众”是一面可以比照的镜子。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责任编辑:)


中电动车网版权声明:
中电动车网转载作品均注明出处,本网未注明出处和转载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作品侵犯署名权,或有其他诸如版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伤害,并非本网故意为之,在接到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将立即加以更正和删除。

相关阅读

用户评论

游客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快讯 更多>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