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消协提示:更换购买电动车电池应当要发票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2008/11/18   浏览10116次   

天津市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车电池时须谨慎,个别电动车维修店以次充好,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或更换劣质电动车电池, 一些消费者因贪图便宜上当受骗。

消费者刘某在某电动车维修店铺,以280元的“最低优惠价”更换了一组36伏3节“新”电池,比市场价格低了100多元。但刘某使用后发现,不仅电动车跑不远,而且电池仅用了不到半年就报废了。苦于没有证据,刘某维权受阻,只能自认倒霉。

消费提醒

1.到正规电动车售后服务站更换或购买新电池。切忌因贪图便宜,被个别路边维修小店 “新”电池的精美外观所蒙蔽,陷入“最低优惠价” 等虚假宣传的误区。

2.仔细查看厂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注册商标等是否齐全,尤其要检查产品外观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及漏液痕迹。产品标识不齐全、生产日期模糊不清、有明显改动痕迹或外观有瑕疵的产品,尽量不要购买。

3.购买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维修时要督促维修商做好记录,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维权有据可依。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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