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拟上牌编号 长沙“禁摩限电“将开听证会

来源:CCTV.com电动车频道      2008/11/20   浏览7622次   

“请广大媒体成为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及时反映市民意见。”昨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立法信息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明表示,长沙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立法过程全透明。

12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就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从昨日起至11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征集18名听证陈述人,就市区内禁止摩托车通行、分步骤实施的相关规定,市区内规范电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的相关规定、市区内限制货运机动车通行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相关内容和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昨日的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佘双智主持,副主任罗购三出席。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伟介绍了关于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立法的情况,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唐跃军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已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审。按照相关规定,今年12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还要对修改后的法规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在草案二审之前,市人大常委会特地召开新闻发布会。

“长沙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立法全过程公开、透明。广开言路倾听民意,使法规的内容在政府的管理目标、市民的愿望和上位法的规范三者中找到最佳结合点。”周伟承诺说,昨日新闻发布会的第一项就是公布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还计划召开6至7个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围绕法规中的热点问题,围绕法规内容的科学性、合法性、可操作性进行深入探讨,12月中旬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继续邀请公民旁听。

从今日起,本报开门倾听读者的声音,如您对法规草案有任何的意见和建议,请拨打0731-2205000,或登录星辰在线网站发帖留言,或发电子邮件至本报时政新闻中心(cswbhnxw@vip.163.com);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67号长沙晚报社时政新闻中心,邮编:410016。我们将及时转达给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

又讯(记者 唐薇频)要禁摩了,电动车还能通行吗?昨日的立法信息新闻发布会发布的信息令电动车一族松了口气。

“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是同一种车。电动车是指以电能驱动、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两轮或者三轮道路车辆,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力辅助动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两者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唐跃军说。

目前长沙城区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总数在50万台左右。其中电动车占95.5%,国家允许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只占4.5%。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交通工具,不能上牌,没有合法通行的权利。同时,电动车数量大、通行规则不明确,是目前造成我市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在为市民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城市交通管理者、立法机关带来一系列十分棘手的问题。政府对于“限电”的关注度一点都不亚于禁摩。

“在目前对电动车不管理不行,管理又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我们本着城市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创设了一套管理方案。”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伟认为,这是在现实困难较大、法律缺位的情况下,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需要,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的一个相对较优的解决方案。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法规草案明确,电动车必须统一编号、悬挂编号牌,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电动自行车也必须登记上牌后方能上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备案和发号码牌都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唐跃军表示,对电动车增量和总量也将进行控制。电动车的所有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过了规定的时间将不再允许备案。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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