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成海口隐痛 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来源:工人日报      2008/11/24   浏览3696次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上街对电动车违章进行整治,当天查处1890起电动车交通违法事件,其中教育放行1010人次,处罚880人次。

此前,海口市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公布了今年1至10月海口市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情况,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高达4601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达52起,死亡9人。

电动自行车具有方便、安全、价廉、无噪音尾气污染等优点。海口的公交网络和公交服务相对滞后,在这种情况下,电动车迅速成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特别是给中低收入阶层出行带来了方便。

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剧增,由此引发的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对快速增长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有效的监管,考验着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

海口电动车日均15起交通事故

今年5月23日18时15分,在海口滨海大道会展中心门前的非机动车道上,林某驾驶一辆电动车并载着蒙某从东向西行驶,驶至海口会展中心路段时,与骑着电动自行车对面而来的陈某相撞,造成坐在林某车上的蒙某坠车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巡警部门经过调查取证、鉴定、检验后,难以对该起交通事故事实作出具体的认定。

长期从事事故处理的王警官说,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有的是电动车撞倒行人,或者进入机动车道被撞等。甚至有电动车撞人逃逸的情况,因为没有牌证,给警方的调查带来了困难。

市民林小姐说,目前电动车行驶的速度很快,无声无息让人更难以防范。住在龙昆南路的蔡先生就吃过这样的亏。有一天他过斑马线时,没想到被一辆逆行的电动车撞倒在地,腿部擦伤了一大块。

记者在海口交巡警事故处理大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呈报表》上看到,2007年1至10月,由电动自行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达2408起,平均每天发生事故达8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43起,死亡人数3人,受伤人数51人。

今年1至10月,海口由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几乎翻番,达4601起,平均每天发生事故15起,占所有交通事故的80%,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达52起。

事故处理大队教导员曾雄介绍,除了事故量的上升,事故的特点也出现了新的趋势。他介绍说,今年以来,出现过3次电动自行车撞死人的现象。其中两次是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一方死亡,另外一次是由电动自行车撞倒行人造成行人死亡。还有6人也是死于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

曾雄表示,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存在极大难题。首先是海口的许多电动车质量差,每次事故发生时,几乎是车梁断成了两半。原材料的安全系数低,发生事故后更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在责任认定上不容易确认。其次,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者绝大多数理赔能力弱,且没有进行各种事故保险。再者就是电动车的使用人身份难以确定,给事故发生的处理造成极大困难。

11月13日,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半数的人认为,海口电动车之所以快速增长、事故频发,主要存在三方面原因。一是海口公交系统仍然不完善,许多地方公交车覆盖不到。二是出租车起步价高,市民为降低出行成本而大量购买电动自行车。三是部分路段没有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被占用,造成电动自行车行驶不便,导致许多市民将电动车骑到机动车道上。

行驶速度大大超过国家标准

为了使海口交通环境得到改善、市民出行能够有安全保障,从11月10日起,海口交警采取五项措施,对全市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活动。此次整治的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驶入机动车道、超载、闯红灯、横穿马路等。

11月10日是开展电动自行车违章现象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天,主要对违章车主进行教育。11月11日,当天查处1890起电动车交通违法事件,其中教育放行1010人次,处罚880人次。据了解,电动车违规驶上机动车道是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在查处的1890起违法事件中,70%是违规骑上机动车道。

11月11日,记者随交警在龙华路与解放西路交界处的十字路口看到,短短一个小时内,就有232名电动车主骑到机动车道上被查。被查的车主们称,之所以骑上机动车道,是因为走非机动车道的话,要绕到泰龙城前面的人行道才能过马路,比较麻烦;如果走天桥的话,电动车又太重了,不好推。

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执法交警告诉记者,这些“电摩”不但体积庞大,而且最高时速可达50至60公里/小时。“按照有关条例,它们是禁止上路的。”

据了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已确定为非机动车,在电动自行车上路时,不得以超过20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而如今,海口市内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时速最快可达38公里/小时,大大超出了国家所规定的标准。

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海口交警将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超速驾驶。对于违章的电动自行车将处以2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等情节严重者将扣车。

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这是整治的第二项内容。而在海口市内,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已是随处可见。不少市民为图快速,绕过非机动车道直接驶入机动车道,更有甚者将电动自行车驶入马路中央,“大摇大摆”行驶。据了解,在今年1至10月,由电动自行车造成的4601起交通事故中,越道行驶占到了所有事故的38%。

这次整治的第三项内容是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闯红灯。按照道路安全法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横穿马路、闯红灯,违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即使是行驶至非机动车道有红绿灯的路段,也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随意闯红灯。

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闯红灯等现象,就如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一样屡禁不止。今年1至10月以来,由于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闯红灯违章现象,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140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42起,死亡3人。

这次专项整治内容还有,电动自行车超载人超载货和超标电动车驶入城区。

监管部门受困立法争议

电动自行车一直是海口各界关注的焦点。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早在2003年8月,电动自行车刚进入海口市场不久,海口有关部门就发布了《关于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海口主要市区行驶的通告》,并具体划定了禁行区域。

2005年11月,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又重申,“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的道路上通行”。在颁布“禁令”的同时,2004年以来,海口还对电动自行车开展了多次大规模整治活动。

禁令多次下发,整治行动不断,可效果未见明显。市区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大增,各种违章行为依旧。对于电动自行车泛滥、交通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的情况,海南大学詹长智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必须立法。”

记者从海南省法制办立法处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为了规范对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早在2005年,海南省法制办举行立法听证会,次年初,海南省初步拟定了《关于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然而,3年的时间即将过去,这部法规如石沉大海。该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登记上路的事项并不在今年的立法范围内。对于电动自行车,到底需不需要立法?该负责人表示,之所以从2005年至今都没有出台过相关法律是有原因的。

在2005年的听证会上,各方的意见分歧很大,当时超过半数的陈述人不支持立法。因此听证会后,并没有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列入立法事项。此后的2006年、2007年也是如此。

虽然海南省公安厅、各级交警部门曾多次呼吁将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管理列入立法事项,但今年仍没有将其列入立法计划。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立法“难产”也给执法带来了尴尬。一方面是电动车进入中心城区道路的禁令依然执行,一方面是电动自行车不需要登记上路,执法者面临执法困惑。

对此,海南省法制办立法处有关负责人认为,电动自行车导致的交通安全问题,原因在于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不到位,而非立法不到。

该负责人说,国家将电动自行车列为非机动车,而对于非机动车的管理是否立法则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在海口,电动自行车的立法问题已暂时搁置下来,至于什么时候再次启动立法程序,他也无法确定。

“不立法也一样可以管理,就如我国的许多城市没有对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立法,但那些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比较好,这值得海南省借鉴。”该负责人说,对于电动自行车的超标问题,质监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监管。

(编辑:中国电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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